他们有的浑身插满箭支,有的断手残脚,还有的肠穿肚烂。
鹿卢倒吸一口凉气,忽然想起这里是什么地方——长平之战的旧址,就在泽州境内!
青铜剑斜指,裹挟着凛凛寒光劈开黑雾,直袭壮汉。
嗡喻的钟声中,瘦小男子露出了诡异笑意。
疲惫、困倦、无力,自骨缝深处蔓延上来,涌向四肢百骸。
明明还握着长剑,鹿卢却再发不出一招。
天旋地转中,他想起了那碗杏酪汤。
……
孙雁翎一夜没敢睡,一直拉着任子期聊星星,聊月亮,聊天上飘过了几朵云。
直聊得任子期忍不住霍霍磨刀。
天亮以后,任子期大爷二话不说,拉着孙雁翎就往泽州城赶。
美其名曰,地方大点,胆子眼界也大点。
泽州作为直隶州,确实气象不同于县里那音晃,路宽人多车也多,就是多得有些夸张了。
孙雁翎看了又看,才发现人群都往驿站门口挤,沸沸扬扬的,也不知在凑什么热闹。
“高平是古战场,杀气浓郁些也无可厚非。泽州怎么也这样?”
任子期耸了耸鼻子,皱眉,“驿站里边还有残留的庚金之气。”
“哈?”
孙雁翎有些证愣,迷茫道,“我上次来时还挺正常呀!”
想了想,她猜测,“泽州境内有铁治所,也许是最近矿采的比较多?”
说完,她自个儿也觉得不着边际,左右观望了会儿。
她伸手拉住一个货郎,随便买了点东西,跟人打听:“驿站里是来了什么青天吗,怎么那么多人?”
货郎是个健谈的,闻言笑了:“您要说青天,也算吧!毕竟万都司克死的不是贪官污吏,就是苛待军卒的。不过今儿个这事吧,大家伙儿就是好奇,鬼长什么样子。”
“哈?”
货郎见她感兴趣,当即放下挑子,吐沫横飞地给她来了段评书:“话说咱这万都司,人是不错,就是命格实在太硬。当年可是仨月,克死一任上司,出了名的凶悍啊!”
“这不,最近他家里闹鬼,据说是遭反噬了,被他克死的那些上司回来寻仇了。”
“哈?”
“万都司躲啊躲,就躲这儿来了。昨晚上啊,万都司估摸是请到高人了,驿站里面雷声滚滚,黑云蔽月,全城都能听见钟声。”
“今早,驿站的仆役就说,抓到鬼了,你猜是谁?嘿,万都司的义子鹿卢!千防万防,家贼难防啊!”
“哈?”孙雁翎目瞪口呆,对故事的走向,有点难以理解。
任子期在旁边忍不住瞥她:“你蛤蟆啊?”
孙雁翎没心思跟他贫,打发走了货郎,她有些牙疼:“我跟你说,这鬼绝对不可能是鹿卢!”
孙雁翎在世间晃荡多年,接触了无数神兵,鹿卢应当是她印象最深的神兵之一。
鹿卢本体辘轳剑,乃是秦王的佩剑。
孙雁翎对他印象深,却不是因为他身份高贵。
毕竟再是秦王佩剑,也只是礼仪剑,不必上战场。
说句不好听的话,这辈子也就当个样子货,能不能化形还两说。
孙雁翎记住他,完全是因为这厮认死理。
认死理认到什么地步呢?
这厮第一次找上门来时,还是唐末。
他学着凡人,扮成游侠,在酒馆里堵住了孙雁翎。
那时候,这厮连人情世故都不懂,特腼腆地请孙雁翎帮他找一个人的转世。
孙雁翎当时就傻了,耐心地跟他解释:“我只管神兵的事儿,不管凡人的事儿。”
“我有他的血!”辘轳剑着急忙慌地解释,“他身上也沾染了我的庚金之气。”
孙雁翎完全是好奇心重,抓心挠肺想知道,一个凡人,能不能把庚金之气带到下一世。
就手欠翻开了百兵谱,结果还真让她找到了!
辘轳剑开心地找人去了。
不到二十年前,他又跑来了,还是同一个要求。
孙雁翎忍不住问:“你没找到?”
“不,找到了。”辘轳剑满面沮丧,“我赶到的时候,他被乱军杀死了。”
孙雁翎反过来安慰他:“没关系,我再帮你找找。”
辘轳剑不愧是名剑,他残留的那点庚金之气,竟然还跟到了第三世。
此后,就开启了他和孙雁翎的孽缘:每隔几十年上百年,他就跑来求助一次。
“他要找的是谁?秦王么?”任子期也被勾起了好奇心,喟叹,“真是忠心啊!”
“不是秦王。”孙雁翎神情有点怪异,“是白起。”
任子期一口酒全喷了。
他琢磨了一阵,发出三连问:“我记得,白起好像就被赐辘轳剑自杀的吧?他这是没杀够,接着杀?什么仇啊?”
“我觉得不用他杀。”孙雁翎小声道,“白起大约是被长平之战的亡魂诅咒了,每一世都潦倒短暂,死得莫名其妙的,辘轳剑都护不住那种。这一世,真算是岁月静好了。”
“呵!”
任子期擦了擦嘴,发出真心实意的嘲讽,“神兵自带杀气,他上赶着往人家身边凑,也不晓得是保护人家,还是给人招灾呢!”
孙雁翎从来不指望任子期好生说人话。
她也不知道温润谦和的长煊,赔上性命打造出的神兵,为什么会是这么个脾气。
任子期喝完今日份儿的酒,方回过味儿来:“等等,那个姓万的,是白起转世?”
他撑住额头,啼笑皆非,“他有病啊,伙同外人把辘轳剑当鬼抓起来?”
孙雁翎也想不通这节,私心里觉得,辘轳剑八成是泄了身份,让人盯上了。
如果只是把他当妖当鬼对待还好,解释清楚后,万翦没准儿还能接受他。
可若是对方认为奇货可居,可就难办了。
而任子期想了一想,居然又想到一个问题:“你是闲的么,被他烦了那么多年,还乐意白帮忙?”
“不是白帮忙。”
孙雁翎笑嘻嘻双手托腮,“我那时本事不济,看不透公孙轩辕设下的迷障,怎么也找不到你。他是带着你的消息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