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觉得,咱们大名的军队还有一些缺点,就是要割人头报功劳,这是一个非常差的传统,咱们幼军要坚决摒弃这个陋习。
“可是太子殿下,如果不靠割人头记功,那么怎么记功呢?又会不会滋生谎报军功的事情呢?”在一旁的朱可贞有些疑惑地问道。
朱慈烺抬眼一看,才见到原来是朱可贞也进来了,朱慈烺看了看朱可贞,继续说道:“这需要建立比较好的监军制度,这些事情不应该耽误战士们宝贵的杀敌时间。
就是战争结束,也不该让大家将时间浪费在这些事情上。还有,朱总兵不要误会,孤认为的监军和现在的监军不一样,孤认为监军不能插手将领指挥军队。
监军负责战场上督战和核算功劳,上报将领和军队的作战情况,平时负责军队的思想教育,当然了,这只能针对幼军体系,不能扩大到整个大明军队。”
既然朱可贞问了,朱慈烺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一下,这么多人,尤其是还有幼军在的情况下,很有这个必要,然后朱慈烺接着刚才的话题说道:“
孤觉得,今后战场的打扫都要收集分工,各司其职,绝不能乱哄哄的一拥而上,抢个不停,因此孤拟定了几条规矩:
首先嘛,凡是战场上、街头巷尾、工事中间敌人遗弃的零星东西,由个各伍长什长在战后自己组织人负责收集起来,集中于一定地方,以百户为单位,集中后开列详单呈报攻击所属最高监军处,以便统一合理分配。
其次,凡是仓库及大宗物资,则有指定百户专门看管,任何人不得乱动。
再次,凡是敌人遗失在住宅及公共建筑内的零星东西,由什长以上机关组织专人在监军领导下收集。
第二个大问题就是,战场的处理权限问题:
(1)凡武器、药品、银钱、辎重等由战场最高机关统一分配。
(2)凡敌军工厂、仓库大宗物资及金银货币等零碎收集的,一律交监军接收。
(3)凡属战犯财产、敌人官僚的财产等,军队只有调查权。要查封没收,须报战场最高官员批准。
(4)凡是敌人遗散的零星日用品,经批准后,由攻城最高军政机关分配处理,但事先应将全部日用品种类、数量、分配标准等按级呈报上级审核批准。
第三个问题就是战场上,零星生活用品处理原则:
(1)力求公平。凡是参加这个战役的各部队全体人员及参加此战役的地方人员最好都分得一份;在物资多的时候,参战个部队的后方留守人员、民工等也多少分一点。
(2)也不是绝对平均主义。首先照顾伤员、功臣及战功大的部队。缴获多的与少的部队,必要时给上级调剂分配。
(3)工作上必需的物品(如药品等送医院伤兵(病)员),则可以分给迫切需要的单位作为公物使用,不必分给私人。
(4)实际分配要采取群众路线,即由各班排中队选派代表民主讨论后,由最高监军批准执行。
最后还有几个具体问题要说一下:
一切缴获无条件的归公,这个观点在领导思想中必须明确。军官应以身作则,起模范作用。
个别战士自己带头搞东西或偷着拿、或叫其他人员去拿,或者将下面缴来的东西变成自己的(经过群众民主讨论分配者外),把胜利品作礼物,私自授受,或者看到偏向不制止、不纠正,都是错误的,必须受到一定的处分。
所以,一定要发挥每一个战士的监督作用。所有奖获名单要在时候公开公布,让所有人都可以监督。
关于大家都关心的奖惩问题,我想说几点要求和标准:
首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
(1)凡认真执行政策纪律,严格管教所属部队,切实做到一切缴获归公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