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某一纸诉状把艾迪、坎贝尔告上法庭,这次可是适用国内法了。由于当事人在燕城,法院一张传票就送到了坎贝尔居住的宾馆,同时,一份函件也送到了各个口岸,坎贝尔和艾迪两人,在案件没有审理完毕前,他们暂时无法离开了。
坎贝尔接到法院的传票后,简直是欲哭无泪啊,自己是来谈事的,怎么到后来竟然搞成了这个样子?面对传票,他不得不寻找在华的代理律师,可他又不能就这样出去随便找,只能继续找**的人帮忙,由**的律师出面。
“这是对我们的敲诈!律师先生,请你一定要做无罪辩护!”一见到律师,坎贝尔就开喷了,“我到这里来是为了与这里的一些公司合作的,是友好的使者,怎么就搅合到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里?这里简直是太黑暗了!我一定要应诉!”
律师是个华人,在华夏,非华人是不可以考律师的,同样,海外其它国家的律师资质在这里也是不管用的,就是**雇佣的律师,也是华人,也都是在律师协会里备案的人,同样的,我们在美国遇到官司,要找的也必须是当地律师。
“坎贝尔先生,这个案子本身不复杂啊,而且,关于你们报警的案件结论也已经有了,你的那个秘书艾迪,眼下最后如何处理还需要等待你的态度。”中年律师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扶了扶鼻子上的眼镜,“这次法院发过来的传票是一件民事诉讼案子,由于你们……过早的找了记者,弄出了影响,对方打名誉官司也很正常,这还是在这里,要是在美国,您这次可能就要大放血了。所以,我建议您还是答应调解,跟对方协商一个妥善的处理方式,您要我做无罪辩护……这不是一码事,人家并没有控告你有罪啊,只是一些违规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民事。”
说着话,律师把一份份的文件摆在坎贝尔面前的桌子上,那些文件里,有在西方各大媒体上的评论截图,有美国大媒体的热点报道,一些激烈过分的词句还被特意用红笔圈了出来,更重要的是,有些媒体还登载了候某的照片,连马赛克都没有打,这个情况就比较严重了。在这些媒体报道中,尤其以CNN的报道格外的激烈,而写稿子的记者就是被艾迪叫过来的驻华记者,这事情就有些麻烦了。
“这里的一些证据显示,CNN的一些报道是出格了,如果对方在美国寻找律师出面与CNN打名誉官司,CNN肯定会输,大把的美国律师是喜欢在知名企业身上撕下一块肉来的,候某只要签字,怕是连诉讼费都不用付,就会有美国律师愿意代理,而那个时候,我不知道您有没有被牵连,一旦有,根据我对美国法律的了解,至少是个连带责任,恐怕到时候,CNN出了大头后,回过头来就要跟你继续掰扯了,我不清楚,你们找的那个记者到底是怎么回事,该回避的都不回避,完全遗漏了把柄给对方捏住,这样的结果,您恐怕破财都是轻的。”
律师把文件摆给坎贝尔看,就是要向他解释这里面的利害关系,作为**的律师,他心里很清楚,不管是谁告谁,他都得先把美国人搞定,以他在这里工作多年的经验,美国人太霸道,太高傲和嚣张了。这次的事情,明明是自己内部出了问题,却是先把锅甩给了帮忙的华人,如果那个候某不是事先对美国人有一定的认识,不是事先就准备了后手,这次,他还真是会掉进坑里出不来。
候某的确是了解美国人,不要说艾迪是他的同学,在上学的时候就闹出不少糗事,都是候某帮助给遮掩了,就是艾迪毕业离开后,对候某也是一副趾高气扬的架势,在推特上的留言也是呼来喝去。候某是那种典型的有气量的华人,对于这些小小不言的事情都不计较,可遇到了大事,他是宁可信老母猪上树也不会信艾迪能够摆平那种偷鸡摸狗的事情,事先,他就反复的劝告艾迪不要这样干,可是艾迪坚持,艾迪认为他们请来吃饭的人都是土老冒,不会明白真假。可是候某知道啊,候某甚至警告艾迪,当今的华人可不是原来的那样,结果,艾迪还要坚持,最后,把自己也牵连进去了,如果不是他事先就保留了录像录音,保留了各种单据,候某自己就麻烦大了,至少是个欺诈罪,根据标的的金额,最后被判个七八年那是起步,欺诈罪是七年起步,数额越大,判刑的时间就越长。
候某,在燕城本身就做的是各种礼品的贸易生意,并且,还以网络销售为主,客人主要是海外的,现在,被坎贝尔他们这样一搞,这名声就出问题了,手上有些客户直接要退货,要候某解释清楚,弄的候某惹了一身臭屎,要不然,以华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秉性,他才懒得去跟坎贝尔他们掰扯呢,现在好了,不掰扯也不行了,候某的律师在拿到所有的证据之后,可是信心满满的要打赢这场官司,并且建议一步步的来,先拖住坎贝尔,然后再委托纽约的律师,找CNN的麻烦。
当今的社会上,只有律师才会“唯恐大家不扯皮”,只有大家扯皮多了,他们的生意才会好起来,要是所有的律师都无所事事了,那可真是天下太平了。在美国,律师的数量怕是最多的,占行业的比例也是最高的,那里的律师,只要闻到了有机可乘的味道,就会积极的加入进来。像候某这样的名誉索赔官司,在技术含量上并没有多少,只要证据在手,对方对半就会以“调解”而收场,无非是花点钱买个平安,买个和解收场。类似CNN这样的媒体,碰上这样的事情可不少,一旦发现不可能胜诉,就会妥协,而那惹事的一串人,什么记者啦,责任编辑啦,有后台的自己掏点钱了事,没钱的,只能被公司炒鱿鱼,这也是为什么一些西方的“名记”们经常跳槽的原因之一,不知道的认为他们是换个窗口透气,业内人士基本上都门儿清,只要看那记者换了地方后的工资高低就清楚了,被挖的肯定是工资大涨,而因故被开了的,换地方后的工资往往是大打折扣的。于是,有些记者为了自己的名声,要求工资保密,方便以后再出事的时候换地方。
看了资料,坎贝尔还真是头大了。可以说,要不是自己到这边来出差,这样低端的事务是用不着他操心的,在大都会里,有专门的部门负责这些,可这次,不仅事情没有办成,还惹出了一身的麻烦,现在,他是一天都不想在这里呆了。
“我现在想回美国,我希望你能尽快的把这个事情办妥,办完了我立即返回美国,至于艾迪**的事情,我只能回到美国去再追究他了,根据这个数额,他至少要在监狱里呆上一年了。不过,他有没有可能逃逸啊?”坎贝尔说道。
“目前,您好像一时半会离不开啊,除非……你缴纳充足的诉讼担保,也就是说,你付出超过对方索取赔偿金额的保证金,也许法院能允许你离开这里。”
“这个我是明白的,对方索要多少赔偿呢?”坎贝尔对这样官司倒还不外行,“可是我的保证金要交到哪里呢?交给你代管可否?我觉得,不应该有很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