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谋大逆,当诛九族”,但历朝历代的谋反案,诛九族的情况很少。
一些大家族,九族算下来可能有几万人,朝廷不能如此残暴。
再者,能谋逆的往往身份不同寻常,比如王爷、国舅之类,“九族”就把皇帝算进去了。
大唐立国以来,获“谋反罪”的人挺多,律法更宽松。
《唐律》将谋反罪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光说不做”,嚷嚷我要谋反,没有实际行动的,基本被当作妖言惑众来惩处。
律令“首犯处绞刑,家属不缘坐。”,还能留个全尸。
第二种是谋反被证实,但并未造成大的影响;
第三种是有谋反事实,且造成很大影响;
后两种,本人都要处斩,“诸谋反及大逆者,皆斩;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
没提及亲族,只说了父子处绞刑,且还有“年十六以上”这个前置条件。
如此一来,就算是谋反,亦不会牵涉太多的人、以致血流成河。
但谁是主犯?谁是从犯?
除了张氏、钱氏,还会牵连到哪家?
整个江南人心惶惶,有的幸灾乐祸,有的落井下石,也有的哀哀戚戚。
虽临近新年,却没有一点年节的气氛。
为稳定民心,七郎和狄仁杰决定快刀斩乱麻,尽快将案子判决。
“张家勾结山贼、以官兵充水匪袭击钦差、私造铠甲,谋反之罪证据确凿。”
“张氏父子皆是主犯,当处斩刑;直系子孙年满十六者,处绞刑;其余近支亲属,流放岭南为奴婢;查抄张氏名下所有产业。”
七郎淡然作出对张家的判决。
没有公报私仇、刻意扩大罪名,也没有手下留情。
如今这个时代,流放岭南,就是有去无回,不用担心“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七郎跟狄仁杰商议陆氏、朱氏等几家的处理。
这几家,就可轻可重了。
不久前,陆嘉刚来过,提出了一个令七郎心动的条件——
陆氏愿替越州、扬州各县百姓归来历年所欠钱粮!
此前,七郎查出江东大族勾结地方官府,以利复利的方式放贷,重利盘剥、逼良为贱。
但其中也有很多人是自愿借粮的。
如今朱氏、张氏先后倒下,欠债可以不用还了,还有欠其他家族的呢?
欠官府的呢?
不算复利,本金总是合法的吧?
这一笔钱粮可不是小数目。
七郎牢牢记得,和尚师父将毕生积藏托付给他时,让他“补偿”江南百姓。
欠债百姓不知凡几,如果是七郎来偿还……就算不至于“两袖清风”,也得割掉一大块肉。
这些都是小七郎历年辛苦抢救回来的,想想就肉痛。
陆氏主动提出代百姓还债,比直接贿赂七郎,更令他满意。
……聪明人陆嘉终于摸到一点赵大使的喜好。
七郎对属官说:“江南不能乱,陆氏肯为我们所用,正好带领各家散财、稳定民心。”
狄仁杰沉吟:“不久前,有陆氏庄园的铁匠逃跑出来,告……”
话未说完,差吏进来禀报:“越王命人送陆氏家主陆慎之来,说是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