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孽徒(1 / 2)

眼见那个向来目中无人到了极点的小霸王胡绾及其几条恶仆狗腿子都被那位白净俊俏的青衫年轻人三下五除二打倒。

围观的一众百姓无不掌声雷动,欢呼声不绝于耳,便好似观看了一场酣畅淋漓的精彩大戏一般。

毕竟那个姓胡的家伙仗势欺人,名声一贯便臭不可闻,如今被打成一条死狗,如何能叫人不快意至极呢?

那名皮肤白皙,身着碧青色衣衫,脖子上戴着串红豆色佛珠的年轻公子掸了掸自己的双手和衣袖,仿佛是因为和那几个猪狗一般恶心的家伙打斗后,令他的手跟袖口都变得肮脏了。

掸完后,他快步走上了那座舞台,给一众挨了棍棒的滇戏子弟都把了脉,语气轻松地说了句:“无妨,伤得都不重。”

说着便操纵起了体内的青云之气,用那股珍贵至极的道门真气为众人认真疗愈起了棍伤。

不到半柱香的时间,魏颉在每一个受伤之人的身体里都灌入了不少的青云真气。

那股气息本就是天地间治愈伤患的绝佳圣物,那些原先疼得仿似周身骨头都断裂了的人,此刻已感觉身上再无什么要紧的痛楚,纷纷从地上站立起来,心怀莫大感激,朝着魏颉拱手拜礼。

身穿洒脱青衫的魏颉摆了摆手,笑吟吟的表示那不过是区区举手之劳罢了,何必多谢呢?

此时那名身穿绛红色长袍的中年男子拉着他的宝贝女儿走了过来,拱手朗声道:“在下许秋山,多谢大侠相助之恩!”

又低头对女儿要求道:“霜儿,还不快谢过大侠!”

那个名叫“霜儿”的小丫头目不转睛地盯着比她高了将近一个头的魏颉,用甚是娇软可爱的声音说了句:“谢谢大侠!”

魏颉近距离第一眼瞧着她那张化了淡妆的鹅蛋小脸,不由得想起了那个酷爱扎羊角辫的小姑娘卜倩,心里的第一反应是:“唉,不知道小萝卜现在怎么样了……”忽听到小丫头的一声“谢谢大侠”,方才回过了神来。

许灵霜除了个头和卜倩一样小,眼睛和卜倩一样大以外,声音也与之有几分相似,只是卜倩的声音极是开朗活泼,甚至带着点叫人暗暗发笑的憨傻味道。而眼前这个立在父亲身边的红裙小丫头,却拥有一副相当软糯可人的美好嗓子,声音里天然带着些胆小怯弱的感觉,便好似那生活在富贵人家里头,终日饱受欺凌,吃不饱也穿不暖的卑微丫鬟一般,让人初听其声,心中立即升起一股难以言说的强烈“保护欲”。

也正是因为她天生嗓音如此,才能够那般完美出色地演绎出戏中“刘黛玉”的角色,适才几乎所有场下观众在听完她的那一幕堪称浑然天成的妙绝表演后,都有一种类似的神奇感觉——

她不是在演,她就是那个身世无比悲苦,多愁善感到瞧见一片落花飘地都会低头独自啜泣的少女刘黛玉!

只因面前这个穿着石榴红箭袖的鹅蛋脸小姑娘和卜倩在气质上过于相像,再加上其那副柔弱无力的娇态嗓音,实在令人不自禁的心生怜爱、疼惜之意,魏颉忍不住伸出手在她的小脑袋上面轻轻地揉搓了几下。

小丫头被这样子抚摸脑袋,并无半分抵触反感,脸上反而挤出了一个甜甜的如蜜浅笑。

魏颉一看,心下暗叹道:“这一笑,更像了……”微笑着弯下腰去,两手撑住膝盖,问道:“你叫‘霜儿’?是好事成双的‘双’么?”

脸上涂着漂亮妆彩的小姑娘立刻摇了摇小脑袋,连连摆手道:“不是不是,是霜雪的‘霜’。”

魏颉若有所思地“哦”了一声,又问:“那你的全名是什么呢?”

“许灵霜。”俏脸小丫头酥声说道,“许,是许定终身的‘许’,灵是钟灵神秀的‘灵’,霜的话你已经知道了。”

魏颉一听她这么说,微微一笑,竖起大拇指夸赞道:“小霜儿,想不到你还知道挺多成语的嘛。”

“我爹平时经常让我读书的,我爹说过了,我们虽是走江湖跑码头的,但也需要读书,这个世道啊,读书人可比江湖人吃香多了。”许灵霜正色道,“大……大哥哥,你叫什么呀?”

“大哥哥”这个熟悉的称呼一出,魏颉心头猛地一颤,恍惚间,便好似是那绿衣少女卜倩站在面前喊自己“大哥哥”一样,那些快乐且美好的短暂时光恍若走马灯般的在其眼前快速闪过。

魏颉痴痴的呆立半天,直到许灵霜再度呼唤自己时才又回过神来。

“大哥哥,你怎么了啊?”许灵霜疑问道,“你的眼睛怎么红了?”

魏颉随意揉了下眼睛,强笑道:“呃,天气太干了,有点容易流眼泪……那个,我姓魏,名大胆。”

许灵霜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这个显然并不怎么好听的名字,抿了下嘴巴,甜笑着道:“那我喊你‘大胆哥’好不好?”

魏颉心下肯定道:“这个好,他若是要喊我大哥哥,那我可真受不了了。”便道:“行啊,你就这么喊我吧。”

魏颉又与老班主许秋山简单攀谈了一会儿,得知他们一伙人也要往西边走,正好和自己顺路,他本就对那个名叫许灵霜的俏姑娘留有好感,便提议与众人结伴而行,整个滇戏班子都对魏颉心存巨大感激,岂还有推辞拒绝之理?

一路上,青衫年轻人跟随着滇戏班子在各地街头搭台演出挣钱。

魏颉可从来没有唱过戏练过曲儿,自然不可能与他们一同登台表演,所谓“台上一刻钟,台下十年功”,这东西啊,决计速成不得,否则丢的不仅仅是戏班子的颜面,还会影响到滇戏这一著名戏种的口碑。

台上虽然没办法亮相,台下总归还是能学点什么东西的。

唱滇戏最关键的就是“嗓音”这一环,班主许秋山不止一次称赞魏颉的嗓子好,天生的温润如玉,是个十足的唱戏材料。

魏颉从未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多么好听,从小到大头一回被人这样夸,情不自禁的有些飘飘然忘乎所以,被老班主连哄带骗着开始努力练习一些简单的曲子了。

一颗三尺玲珑心足有百多个机窍,所以魏颉学任何东西都远比常人来得迅速,他和滇戏班子一同赶路的这十来天里,靠着极强的领悟能力,将唱戏的一些基本功以及最经典的几首曲子都练得滚瓜烂熟了。

一众“同门”弟子悉对其崇拜万分,毕竟光是那点东西,他们当年练的时候就不知吃了多少苦头,下了多少苦功才算勉强学会,说得难听点,有些练了好几年的人在基本功这一块儿,都没有魏颉这个“新手”来得扎实熟练。用老班主的话来形容,魏颉实乃天生天赐的“戏骨”,绝对是属于那种老天爷赏饭吃的类型。

魏颉没有透露自己身负神物“三尺玲珑心”这件事情,他向来脸皮并不薄,心安理得地将众人对自己的那些夸张赞誉通通消受了下来。

一路上,班主的宝贝女儿许灵霜每天都想着各种稀奇古怪的法子和魏颉聊天,有时候实在黔驴技穷,不知道该聊些什么了,便傻兮兮的没话找话,比如“今天的天气真好,大胆哥你觉得呢”,再比如“大胆哥你身上的这件衣裳真好看,是自己买的吗”之类的废话,魏颉还算挺喜欢这个生就了一对水灵大眼睛的小丫头,也乐得与她天天没话找话聊。

每日中午饭点,许灵霜必拉着魏颉坐在自己的身边,还特别殷勤主动地往其碗里夹一些好的肉菜伙食,每当有嘴欠的弟子发出“啧啧啧”的声音时,这个嗓音软软的小丫头总会梗着脖子大声辩解:“你好好吃饭行不行啊?啧什么啧,口水都飞出来了!这些肉本来就是大胆哥花钱买的,我夹给他点儿怎么了?”

这时候,当惯了“老好人”的班主许秋山就会深埋着头,用力往嘴巴里扒拉大白米饭,只字不言。

大家伙儿在一起的日子其乐融融、和和美美,不多几天,已快走出贡章郡了。

这一天傍晚,滇戏班子演出完今日的戏剧曲目,准备收工回摊的时候。

变故发生了。

有五十余匹铁骑从远处匆匆行来,马蹄阵阵,气势汹汹。

为首之人身穿华贵织锦绣袍,胯-下骑乘一匹毛色纯正的神骏黑马,可谓派头十足。

几十名雄赳赳气昂昂的霸气骑兵跟在那位一看就身份不俗的锦衣男子后头,将所有围观看戏的百姓都喝退散开了。

此间除了滇戏班子的众人外,就只有几十匹壮实大马,以及骑于马背上的朝廷士兵。

那些士兵个顶个儿都是精强马壮,腰际佩有官刀,背上搭挂着强弓劲弩,着实威势不凡。

为首的骑黑马之人冲着舞台上面厉声喝问道:“你们哪个是魏大胆?!”

原来数日之前,那个公然闹事最终被狠狠教训了一顿的纨绔小霸王胡绾,身上早就披穿了件品质十分上乘的护体宝衣,虽吃了魏颉一脚,摔得七荤八素,却也并没有因此而死,靠着装死瞒天过海的他,暗中偷听到了魏颉的假名“魏大胆”,清楚的得知了滇戏班子未来的行进路线。

他费了好一番功夫回到家后,哭着将自己受人殴打、侮辱之事告知了父亲胡桢夏,贡章郡太守见儿子竟被人如此践踏折辱,气得胡子差点没掉下来,先是请了当地最好的郎中给儿子治伤看病,各种十全大补药当饭似的喂了下去。

待宝贝儿子的身子近乎无恙后,有着“胡阎王”之称的太守胡桢夏即刻调遣骑兵,前去追杀仇人,誓要将那个名叫魏大胆的狗贼以及那伙儿该死的贼戏子尽皆千刀万剐,以平心头之大恨!

魏颉听到有人呼喊自己的那个惯用假名,知道必然是仇人找上门来了,于是主动从遮幕帘子后来走了出来。来到舞台之上,站在戏班子众人的面前,居高临下地扫了一眼台下的几十名披甲骑兵,语气平静如水的问道:“寻我魏某何事?”

贡章郡太守胡桢夏用力“哼”了一声,咬牙叫道:“何事?自然是要取你的狗命为我儿报仇!”

魏颉岿然不动,语气更是没有半分的波澜,他淡然道:“那就要看你们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搭弓!”

随着胡太守一声令下,众骑兵取下了挂在后背上的劲弓,从箭筒里取下了一支装着金属箭头的羽箭,稳稳地架在了弓上。

“放箭——”

暴喝之后,五十几支白毛羽箭几乎在同时疾射而出。

形成一道瓢泼箭雨,声势浩大地泼洒向了舞台上的众人!

就在胡桢夏以为此番定能将台上众人射成刺猬马蜂窝的时候,那名青衫佩剑的年轻男子悠悠然摊开了双臂。

有浓郁扎眼的深紫色雾气从其两掌中倏然喷出。

浓雾很快便汇聚成了一面极其厚实且巨大的气状墙壁。

及时挡在了舞台众人的身前。

骑兵不断地弯弓射箭,大量锐利的羽箭飞射在了紫色墙壁之上,无一能够透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