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 监国太孙!(1 / 2)

庆童微微一愣,“殿下所说的……是,奴婢遵命!”

殿下不喜欢缠足的女子?

还是迎和陛下对马皇后的感情,也想选一位天足的女子?

来不及不想,就听朱允熥道:“庆公公,这份名册你带回去吧,寻常百姓家都是父母长辈做主,婚姻大事岂能照着自己的意愿,太孙妃的人选,理当也要有皇爷爷做主才是。”

李福机灵的拿起名册,递给了庆童。

这一下,就等于把皮球踢给了朱元璋。

既然按照名册上来选,也想不出来称心如意的,还不如交给朱元璋,也能体现自己的顺从和孝道。

同时,照自己都这么懂事孝敬了,那作为长辈如果再按照自己的意思一意孤行,丝毫不顾及晚辈的感受,那就有点儿不近人情了……

所以当朱元璋在谨身殿,看到庆童把名册拿回来的时候,就知道应该是有些棘手了!

让自己做主,还怎么心安理得的按照自己的意思来?

所以他狠狠的瞪了庆童一眼,“他让你拿回来你就拿回来呀?咱作为长辈,还能不顾孙儿的感情?

他让你拿回来就是把这个难题交给咱了,你怎么就不明白,你这不是让咱为难吗!”

庆童露出一脸委屈的模样,默默的也不敢说话。

皇太孙让拿回来,我敢不拿吗!

真当您的孙儿好惹啊!

“他就让你拿回来了?说什么了没有?”

庆童乖乖的把朱允熥让朱元璋做主的意思说了一遍,又把缠足的事说了。

对此朱元璋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马皇后就是没有缠足,而且经过多年打仗,百姓生活困苦,缠足之风到这个时候其实是有些“没落”的。

此时,大明大多数的女子都没有缠足。

对于朱元璋本人来说,他从一个草根逆袭成为皇帝,对于一些喜好还是很朴素的,他也不喜欢缠足的女子。

裹脚,相传开始于南唐后主李煜,也有人说开始于北宋,不过在明朝之前,缠足只是一些贵族“圈子里游戏”。

南宋晚期权相贾似道有诗歌《论腿》“大腿圆长健,小脚粗铁线。班白黄色真,此名金不换。”已经出现“小脚粗铁线”的审美畸变。

元代杂剧中已经有了大量的“小脚”的现实描述,王实甫的《杂剧·崔莺莺待月西厢记》,

也就是著名的西厢记中说道“休说那模样儿,则那一对小脚儿,价值百缢之金。”

所以在两宋、元朝时期,禅族多盛行于舞女歌妓,以及上层贵妇之间,形成一种阶级和身份的象征。

但到了明朝,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争相效法,这其中有上行下效的意思,毕竟贵族玩的把戏,会影响底层的百姓。

另外还有传统的礼教对于女性的束缚,以及男性的审美趋势,还有婚姻的门槛等等原因,才使得裹足蔚然成风!

毕竟,哪个男子不想娶个贵女?哪个女子不想嫁入豪门?因此在这样心理的驱使之下,裹足泛滥就不是问题了。

所以在明朝的时候,“三寸金莲”顿成蔓延全国之风,成熟也成为“全民运动”!

朱元璋说道,“既然他不喜欢缠足的女子,那就按他说的办吧。”

“是,奴婢遵命。”

朱允熥在这件事上并没有想太多,他只是在出宫的时候见过小脚的女子,在联想到后世看到的那些畸形脚掌,就不由得觉得难看。

如果自己的枕边人有这样一双脚,那……可太吓人了!

所以朱允熥只是单纯的为了自己的幸福生活考量而已,可没有想到,这样一个小小的要求,却在大明引起了波折……

……

冠礼,表示男子成年了,可以婚嫁,并从此作为氏族的一个成年人,可以参加家族活动,代表家族承担责任。

按照周礼,男子要到了二十岁才能口型行冠礼,

然天子诸侯为早日执掌国政,多提早行礼,传说周文王十二岁而冠,成王十五岁而冠。

后世因时因地而有变化,民间自十五岁至二十岁举行,各地不一。

按照仪礼·士冠礼记载:“诸侯十二而冠也。若天子,亦与诸侯同,十二而冠……”

朱熹《朱子语类》卷八九:“[冠礼]是自家屋里的私事,有甚难行?关了门,将巾冠与子弟戴,有甚难?”

所以百姓对于行冠礼,并没有一个非常严格的限制,朱允熥虽然没有二十岁,可也能够行冠礼了。

冠礼在宗庙内举行,朱允熥要先卜筮吉日,

然后在行冠礼之日身穿礼服,先加缁布冠,次授以皮弁,最后授以爵弁。

每次加冠毕,皆由大宾对朱允熥读祝辞。

如果是平常百姓行冠礼,会简单许多,可朱允熥是储君,这样的成年礼就显得格外隆重。

步骤繁琐,礼仪繁多,不一而足。

行过冠礼之后,朱元璋看着身穿礼服,头戴礼帽的皇太孙,眼圈不由得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