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李世民而言。
这是一次极为新奇的体验。
皇宫之中,自然是衣来张口,饭来伸手。
虽然老李没有这么严重,但也不可能事事亲力亲为,亲自跑来打饭。
但这波跟着陈珏吃食堂,不但身旁就是庄园佃户,他们也是聚在一桌吃饭,感觉果然大不相同,多了几分难得的期待。
看着自己的餐盘,乃是全新之物。
其中装着馒头、素炒青菜、豆腐,最为引人注目的自然是红烧肉了。
既然是公共食堂,陈珏自不会在食材上精打细算。虽然不可能每日大鱼大肉,却也时不时有肉菜,令庄户兴奋不已。
食堂之中工作的,都是庄中佃户的妻女,按照陈珏给的方法烹制。
味道自然差不了。
闻着那诱人的香味,李世民食欲大动,在宫里他都没有这种感觉。
实际上就是,哪怕宫中山珍海味,御厨的厨艺也是顶级的。但是因为烹饪之法的缘故,味道和陈珏这边差异不小。
后世千余年积攒的经验,自然不容小觑。
夹起一块红烧肉。
李世民方才就盯上了这块肉,虽然其他的菜也很香,但是他能够肯定,这道看着红彤彤的肉菜,才是方才诱人香味的由来。
“唔……好吃!”
李世民咬了一口,肥瘦相间,恰到好处,眼里闪过一缕精芒,惊喜道:
“这里面又是猪肉?”
实际上上次吃过猪肉大葱馅饺子后,李世民已经在宫中尝试过,让御厨用猪肉做菜,但膻味是去除了,却没有惊艳之感。
知道咬下这块红烧肉,李世民感觉人生达到了巅峰。大块吃肉和吃饺子的感觉,又是完全不同,他已经逐渐兴奋起来。
相比之下,其实李世民还有点斯文。
真正凶残的是程咬金。
他此刻低着头,犹如风卷残云一般,飞快的进食,接连啃了三个大馒头,将什么青菜肉菜吃得一干二净,却还不满足。
看见程咬金纠结的目光,陈珏豪气道:
“没事老程,没吃饱还能再打,我这就是这个规矩,反正吃饱了再说。”
既然陈珏都这样说了,程咬金还有什么好犹豫的。他直接火力全开,接连加了三次饭,愣生生将厨房整成光盘了。
李世民看见这一幕,表情很是微妙。
不是他不行,而是程咬金太夸张,一口大半个馒头,这谁能顶得住?
李丽质和长孙无垢,乃是极其淑女的吃法,还时不时开口聊上两句。
显然吃得很是不错。
长孙无垢亦是比往常多吃了不少。
吃饱喝足后。
李世民略有好奇道:
“陈珏,你这菜实在美味,若不是在此吃了一餐,恐怕孤都无法想象。
不过你这颜色口味,究竟是怎么来的?”
陈珏如数家珍道:
“其实这其中用了我陈家庄私酿的厨房神器,一种名为酱油的东西。”
实话实说。
如果没有酱油的话,这些菜未必这么好吃。
李世民诧异道:
“酱油?”
明明他才是天下至尊,不该有他不知道的东西。偏偏在陈珏这里,李世民就像乡巴佬进城,不明白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程咬金亦是重复一句,忽然变得亢奋。
虽然还没见过酱油,却不影响他明白酱油是个好东西。若是能与陈珏达成合作,将之售往千家万户,又是一笔大买卖啊。
程咬金为自己的商业敏锐自得。
可惜没等程咬金开口,李世民又来了精神。上次消愁酒的亏使之牢记在心,此番岂能错过这等好物,便是立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