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余劼,如何同展通判产生交集,并为其激赏,忙不迭的推送至吴都统制面前呢?
盱眙街头,有人打架,四五条大汉围殴一个小个子年轻人,这个小个子应该没正经练过武艺,但异样的滑溜灵活,虽已挂了彩,但东窜西跳,几条大汉气喘吁吁的,始终不能真正将之拿下。
巡街的吏卒赶到,喝止住了,将两造一起送到了军衙。
进大门的时候,展渊正准备外出,打了个照面,本来,这种打架斗殴的小事,不必展通判亲自处理的,但小个子的神气很特别,已是血流披面了,却扬着头,双目炯炯,一脸的“老爷不在乎”。
展渊不由好奇,问了几句,接着便决定,亲理此案。
这个小个子,就是余劼了。
他说自己是白鹿洞诸生,放假回籍(白鹿洞书院在庐山,位于江南西路江州境内,余劼是蓟州人,属淮南西路),去酒店吃饭,然店大欺客,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只好走人,那店主却追上纠缠,他自己年纪大,走不稳,一跤跌穿了头,救不过来,干我底事?
嗯?竟是人命官司?
几条大汉,其中一人,正是店主的儿子,大声反驳:
“余某在小店吃饭,坐在临窗的位置,小店靠河,窗外就是河了,小店结账,向以空盘多少计算,余某吃空一盘,便悄悄将盘子丢入河中,他吃的肚子都鼓起来了,桌子上,却始终只有一只空盘。”
“他的恶行,被家父觑见了,上前理论,他却不承认,扔下两文钱,起身就走,家父自然不能容他吃白食,追了上去,却被他用力一推,仰面跌倒,跌穿了头,终于救不过来。”
“余某杀了人,立即潜逃,蓟州府已经下了海捕文书;小人自己,也带着几个亲戚伙计,自行追赶,终于在盱眙这里追上了他,还请通判相公明镜高悬,为小人等做主!”
“还有,好叫相公知晓,余某根本不是啥‘放假回籍’,他是被书院开除了,不得不灰溜溜的打道回府!”
盱眙并未收到蓟州的海捕文书,这不是啥大案要案,一般来说,海捕文书不会递出本路(当然,也有可能,余劼跑得快,店家追的快,而蓟州府的工作效率低,文书还没送到),但展渊是老吏,冷眼觑去,十有八九,酒店一方,所说属实。
于是说道:
“两造各执一词,一时难辨孰真孰伪,本官本有紧急公务要办,被尔等打断了,只好先休庭,一个时辰之后,待本官回衙,再行审理;来人,将两造人等带下去,分开安置——不然他们又得打起来!”
一个时辰之后,果然再次开庭。
展渊又问了一遍,两造的说辞,没有任何变化,于是说道:
“虽然还是难辨真伪,但无论如何,总是死了人,余某不能辞其咎,别的不说,烧埋钱总归要出的!数字多少,由店家提出,不许余某讨价还价!余某若肯如数出钱,这个案子,到此为止,双方具结,彼此不再追究;余某若不肯出这个钱,那就无所祷了,立即枷送蓟州!”
“还有,亦不许余某以借、筹为名,拖延抵赖,这笔烧埋钱,明日一早,必须如数缴至军衙!”
这个方案,看去似乎对余劼有利,但店家晓得,余劼家贫,逃的又匆忙,身上一定是没啥钱的,也没听说余家在盱眙有什么有钱有力的亲戚,自己狮子大开口,到时候,他拿不出钱来,不就得“枷送蓟州”?都省了自己“扭送”了!
回到蓟州,他家又没有力气使钱,判决下来,至少是个“误杀”,刺配远恶军州,少不了他的!如此,他的十年寒窗,就算是白读书了!也够解气了!
于是表示,一切仰遵通判相公吩咐,并报出“三千两烧卖银子”的天价,心说,莫说三千两了,你若能拿的出三两银子来,我就跟你姓了!
余劼果然跳脚,喊:“莫说烧埋你爹了,就是烧埋三清如来,用得着三千两银子?”
展渊大喝:“再敢胡说八道,侮辱神道,小心掌嘴!来呀,多派人手,盯紧了这个狂生,明日一早,他若不能将三千两银子缴至军衙,便即枷送蓟州!”
“退堂!”
店家还不放心,怕盱眙军的人疏于看管,叫余劼再次潜逃,自己也一直盯住了余劼的行踪。
时已向晚,见余劼出了军衙,便去了城西的岳庙(这个“岳”,是东岳大帝的“岳”,不是岳飞的“岳”),进了岳庙,同一班住不起店的行人一起向火,就这样挨了一整夜,再没有去第二个地方,自然也就没有任何借、款的行为。
看来,是认命喽。
第二天一早,吏卒将余劼自岳庙押至军衙,店家几人,兴冲冲的一路跟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