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篇论文都发表在《哲学杂志》上。
这时候发论文没有那么多流程,论文质量上乘,焦耳和这家杂志又颇为相熟,因此文章很快就发表了出来,公之于众。
随着论文的发表,全新的物理学和生物学开始发挥它的影响力。
人们对此的关注度迅速上升,没多久,这两篇论文便成为了英国学术界的最热门话题。
能量守恒定律已经被人们所知,马哨和焦耳的论文虽然为其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内涵,但也算不上什么重大突破。
关于细菌的论文则还有待验证,马哨的论文没有给出长期的实验结果,主要只是阐述了理论以及实验的设计。
可以说,这两篇论文虽然质量上乘,但想要成为最热门话题,还有些不够。
但事实就是,它们确实成为了最热门话题。
毫无疑问,这主要是因为马哨的身份,一个印第安人。
一个北美印第安人在英国期刊发表了两篇优质的学术论文,听上去太离谱了!
所以马哨的论文公布没多久,就有一些科学家找上焦耳,想来问个究竟。
首先找上门的是约翰·戴维斯,焦耳的一个老师。
虽是老师,但戴维斯只比焦耳大几岁,由于不留胡须,看上去甚至更年轻一些。两人的关系也是亦师亦友。
“……詹姆斯,我看了你最近发表的那篇论文,热力学第一定律的那篇,写得很不错。”戴维斯说,“但是我有个问题。”
“什么问题?”
戴维斯:“为什么除了你之外,作者栏里还有一个奇怪的名字,我听《哲学杂志》的编辑说,那是一个印第安人的名字?”
焦耳点头:“是这样,我和他一起完成了热力学第一定律的论文,论文是我们合写的,他当然会出现在作者栏当中。”
戴维斯依旧感到困惑:“可是……一个印第安人?这是怎么回事?”
“他的民族与我们不同,仅此而已。”焦耳停顿笑了一下,“当然,约翰,我知道你在奇怪什么。”
“事实上一开始我的想法也是如此——野蛮人怎么会懂科学呢?但事实是,我的这位阿帕奇朋友不仅懂科学,而且超过绝大多数人,是自然哲学的天才。”
“我得说,这是一个破除偏见的好例子。”他补充道。
戴维斯沉默了两秒钟:“好吧,你说的这个印第安天才在哪?我现在想见见他。”
“很遗憾,你来晚了。”焦耳却说,“就在昨天,马哨还住在我家,不过现在他应该在前往格拉斯哥的火车上。”
戴维斯眉头微皱:“他去苏格兰干什么?”
焦耳:“当然是去见威廉·汤姆森,我推荐的,他和威廉应该好好聊聊。如果不是啤酒厂还有事需要我处理,我本打算和他一起去格拉斯哥的。”
“我有预感,和威廉谈过之后,这位来自阿帕奇的自然哲学家会再次带给人们一个惊喜。”
……
苏格兰。
马哨乘坐着火车,来到苏格兰境内,并继续向北,准备前往苏格兰最大的城市格拉斯哥。
在焦耳的帮助下发表完两篇论文,他就重新启程,去北方的格拉斯哥找威廉·汤姆森了,也就是未来的开尔文男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