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老板淡淡说道:“如果只有你一个人的话,一周就好。不过现在你需要排队,可能要等一两个月。”
“一两个月?”马哨皱眉。
一两个月他可能都要离开英国了。
他当即说道:“我付你双倍的价钱,三天之内能不能做好?”
“这……”店老板一滞。
马哨又道:“如果你能做到的话,我至少还会在你这里购买二十套衣服。”
三天之后,马哨如愿以偿地拿到了自己的西装,同时还在几家店铺购买了总共一百多套西装,给所有同行的阿帕奇人每人发了两套,总共花了三百多英镑。
在此期间,他还换了一个新发型——短发。
其实他前世一直都是短发,重生之初也想换成短发,但印第安人缺少好用的理发工具,理发就是拿刀甚至石斧割一割,剁一剁,剪短发自然麻烦,所以他也就慢慢习惯了长发。
直到现在,他才想起给自己的短发复辟。
简洁的短发,一身黑色大衣西装,当然还有更重要的——帅气的脸和高大的身材,如果再戴个墨镜的话,马哨看上去可能和电影《黑客帝国》里的尼奥差不多。
即使白人再瞧不上印第安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个造型的马哨帅的一批。
至少白人女性是这么认为的。
“大酋长,我感觉刚才那几个女人简直想吃了你。”当马哨从火车售票处离开时,乱发不禁说了句。
“是吗?”马哨随口道。
“绝对是的,那眼神……啧啧。”
马哨没说什么,看着手里的火车票,然后问道:“梅奥,你知道焦耳的住址,对吧?”
“当然,我们都是道尔顿老师的学生,焦耳只比我大一岁。”梅奥医生说,“不过,他在科学上的造诣比我高得多,尽管科学只是他的业余爱好。”
“他的主业是什么?”马哨回想了一下,没想起来焦耳的主业。
“啤酒厂。”梅奥说,“焦耳很喜欢科学,不过父命难违,他必须要继承父亲的啤酒厂,并且经营好它。”
返回入住的酒店之后,马哨将族人们召集起来。
有五十个人随他一起来到英国,其中有差不多三十人是十四岁到十八岁的少年,都是准备在英国留学学习工程技术的,余下二十人则基本是士兵。
“少年们,接下来一段时间,你们将留在利物浦,和十名士兵一起,直到我为你们安排好留学的事情。”马哨对族人们说道。
“当然,在此期间,你们并非无所事事。你们既要温习功课,也要主动和英国人接触,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和语言,为以后的留学做准备。”
“……你们一定要记住,你们留学的资金都是阿帕奇人民的血汗,虚度光阴就是在辜负族人的劳动和期许。”末了他又叮嘱道。
将大约三十个少年和十名士兵留在利物浦,马哨则带着剩下的十个人前往火车站,坐上了前往曼彻斯特的火车。
在曼彻斯特,有一位啤酒厂主叫做詹姆斯·普雷斯科特·焦耳。
这是马哨要拜访的第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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