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公开卖官(1 / 2)

这帮富商战战兢兢的的上了船只,得知是要返回天津卫,都很高兴,虽热才离开三两天,可就像是已经离开一个世纪那么久了。

毕竟自由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这几天的拘禁生活已经让他们终身难忘了,在船上,朱慈烺继续和大家都待在船舱中。

“呵呵,李汝珍,令郎可是咱们这批幼军中第一个被授予官职的人,孤看他很聪明,孤亲自带了几天,觉得是个可造之材。”朱慈烺挑起了一个话头。

毕竟是捐献了百万两银子的人,也不能太怠慢了,还是得给予一定的尊重。听了朱慈烺的话,李汝珍心里一喜,看来这钱没白花,总算是让太子殿下有了印象。

想到这里,李汝珍笑嘻嘻地说道:“犬子能入殿下法眼,那是他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草民家里虽然世代经商,可是忠义之心却从来没有忘记,一直都是家训第一条。”

朱慈烺闻言翻了个白眼,你哄鬼呢?你一家都是生意人,对于商人来说,赚钱才是第一位的,为了赚钱老爹都能出卖,别说什么忠义了。

你以为这是水泊梁山,还需要假惺惺的挂羊头卖狗肉?不过朱慈烺也懒得拆穿,笑道:“李家能有如此家训,难怪会如此心系朝廷,造福乡梓。

李家如此义举,仅仅是孤表彰也是不够的,孤准备回到天津卫以后,就和天津巡抚翟凤翀大人一起上奏朝廷,给你们请功,给你和李明辉请功。

定让父皇好好表彰一下心系朝廷安危和大明百姓的义商,一定要赐个官职给你们。”

想到这时,朱慈烺才想起明清时期比较流行的买卖官员制度,现在朝廷正缺钱,自己是不是可以利用一下呢?

朱慈烺知道,在大明朝,有了功名,可谓无往不利,地方官员见了都要尊敬三分。倘若考不上科举,又想拥有这样的荣誉,明代中后期的富人有另一个选择,那就是“捐官”。

在弘治年间(公元1488-1505)纳银四十两,就可以获得冠带,成为“义官”。“义官”在官职系统里称作“散官”,只是一种没有指派职务的虚衔。

对于小老百姓,四十两不是个小数目。可是政策一经推出,立即广受欢迎,为了借义官的身份牟利,皂隶(衙门里的低等差役)、奴仆、乞丐、无赖等横行乡里之徒,纷纷纳银捐官作为自身的保护伞。

当然,无论买到几品官,都只是买到了任官资格,无法实际就任。虽然原则上,捐纳的官职只具备官员身份,但遵循“四不”原则,即不到任管事、不领工资、不升职、不能传给儿孙。

可是架不住可以显摆啊,而想要实际担任官职,则可透过“上马纳粟”的制度买一个国子监生的身份,等待朝廷授官,或借此身份参加科举。

就在朱慈烺思考之际,一个弱弱的声音响起,“太子殿下,草民也想纳捐,不知可否?”

朱慈烺转眼一看,呵,这不就是那个之前说情愿捐助五十万两白银劳军的人嘛。于是朱慈烺笑道:“行啊,只要是有报国之心的忠义之人,孤岂能不成全。”

听到朱慈烺应允,此人也是心里一喜,便说道:“回太子殿下,草民之前允诺捐赠五十万两白银,等回到天津卫家里小人就立即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