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仁噶布看着手中的纸条,深深皱眉。
借着湮倪二族头领尽失的机会,戕族倾尽全族之力发起了闪击战,果然成功将二族压制住,如今二族的青壮妇孺以及被俘的战士,都被关押在戕族腹地,昔日的塞外三族,俨然已成了一族。
但尼仁噶布的兴奋并没能持续多久,戕族虽然占尽优势,但这一仗打得也并不轻松。严格来说湮倪二族的战斗力与戕族相差无几,亦是全民皆兵的水准。取得如此战绩,戕族的战力也折损不少。
而最大的难题,在战斗结束之后,也慢慢显露了出来。
正常来讲,草原民族并不会十分抗拒合并,在三族并立的时期,彼此互相征伐时,掠夺的东西不仅仅只是牛羊财物,也常又抢夺对方青壮与女人的事情发生,而这些人便会慢慢融入抓他们的部族。
比如当今戕族族长的母亲,就是当年湮族的第一美人,湮族族长与族弟同时喜欢此女,不想在一次倪族的突袭中,族长的弟弟战死当场,第一美人被虏走不知所踪。
数年来,湮族一直想找机会报复,终于借着倪族松懈的机会,将其族人打得抱头鼠窜,重新将第一美人抢了回去……此时的美人早已嫁给了倪族勇士,并生下两个孩子。这要是放在传统地界处置,此女多半要被沉江。
不过事情放在草原人眼里又是另一种视角,血统有什么重要的?一个健康的育龄女子,即可以是良好的劳动力,又能生下健康的孩子,关键是人家还漂亮……那为什么要杀死!
于是湮族族长在多年后,终于愉快的将第一美人收入自己的大帐,复仇的甘甜滋味加上族长娶妻的大喜事儿,让湮族一连庆祝了数天,全族上下都喝得昏天黑地。
正所谓无巧不成书,此时戕族的一只小队恰好狩猎到此,立即发现了这伙酩酊大醉的湮族人。
这几个戕人也是胆大包天,遍地湮族士兵的情况下也敢偷偷潜入其中,立刻就发现了堆满帐篷的战利品。众所周知,打猎哪有打劫舒服,这十几人的小队趁机把最有价值的战利品搬上了马背,一溜烟跑回了戕族领地,而这其中……还包括醉醺醺,刚当了两天族长夫人的第一美人。
所以说,如今的尼仁噶布,理论上即有可能是倪族外流的血脉,也可能是湮族族长的种儿,当然最可能的还是戕族族长辛勤“耕耘”的杰作……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反正他现在是戕族人。
总之在一切都十分匮乏的草原上,人们对于加入其他部族的态度是很轻松的,要么加入要么死的情况下,一般人都知道该怎么选。
可问题是,尼仁噶布这次玩得有点太大,直接把至少还得纠缠上百年的事儿,用一个礼拜就给办了,而且用的手段又过于阴险。
于私,明明三国鼎立得好好的,谁都没有灭了谁的力量,结果一家突然接受外援搞了一批物资把另两家奇袭掉了。关键是外援又是大伙共同的敌人,这种情况下战败者中的统治阶层肯定要借着这个话题大书特书,万一能煽动起叛乱,搞不好三族合并的果子自己也能摘了吃。
于公,草原人信仰的草原之神是最崇尚彪悍武勇的,尼仁噶布若是当众真刀真枪拼死二族头人,那二族的并入也不会有什么难度,因为荣誉决斗是最公平的。
可是你尼仁噶布要想纯靠阴谋诡计当上三族头人,那就绝对是标准的名不正言不顺了,正好比一个跳梁小丑人乘人不备爬上龙椅,就敢自称天子一般……相当的没有说服力。
偏偏在他最焦头烂额的时候,南边又突然送来一张纸条,让尼仁噶布立刻闹出点动静来,不要让镇边城内的驻军有机会离开。
“妈的,还闹出点动静来!眼下老子就是抽一只百人队出去,搞不好都要有人造反……”尼仁噶布彻底坐蜡了,可是难归难活儿还是不得不干的。
“兀金鸠!”他大喝道。
“头人!”愣大汉快步冲进来,冲尼仁噶布低下头,将双手摊开伸了过来。这姿势看似是讨东西,实际却是一种臣服的姿态,表示我的手交由你支配。
“你带……五十…嗯,十人!去一趟镇边城。”尼仁噶布道。
“啊,然后……谁去帮我收尸?”兀金鸠傻乎乎的问道。
“收尸?”尼仁噶布愣了愣,抬手抽了他一巴掌怒道:“雄鹰在上,我戕族怎么就出了你这种蠢货?”
“可是……就算有草原神庇佑,十个人也攻不下镇边城嘛。”兀金鸠摊手道。
“我让你带十个人去骚扰他们一下……就像灰狼朝山羊呲牙一样,不用真的咬死!”尼仁噶布解释道。
“哦……嗨,头人,你说这个干嘛。一头狼本来就咬不死一群山羊,它们的角可是很锋利的,我上次……”兀金鸠兀自念叨着,没发现尼仁噶布的脸色越来越黑,他拎起桌上的一根羊骨,猛地朝兀金鸠丢去:“滚出去!不在镇边城闹出点事儿,不要回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