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一个美丽的误会(2 / 2)

有蔡邕的官方背书,又有蔡文姬坐镇,梁郡官学就算有了儒学方面的老师。

有了儒学,刘云就不会被排斥,而他则可以通过这个官学,增加其他的门类。比如建筑,商业,工科等等,建立一所为自己培养人才的学校。

董卓烧了太学,后来太学一直没有重新建立,于是刘表在荆州开设官学,积累名望。刘云觉得自己为什么不能在梁郡开设官学。

他这个官学只需要建立一个幌子,实际上却是给自己培养各种实用型人才。

史阿想不到梁郡需要蔡文姬做什么,刘云没有说明,他却误会了。

“师弟!文姬师妹家学渊源,莫非你要纳其为妾?这只怕是有相当的难度。”

也不怪史阿乱想,蔡文姬如今丧偶,汉时相对开放,女性地位虽说不高,但是却没有所谓的贞洁牌坊。

丧偶改嫁此时乃是平常,蔡文姬年轻漂亮,史阿误会刘云惦记也属情有可原。

“呃!啊!这?史阿师兄,误会误会!”

“师弟少年英才,汉室宗亲,才22岁吧!竟然就名满天下,且身为奋威将军,秩2000石的一郡太守,倒是也配得上文姬师妹!不过做小妾,怕是会委屈了文姬师妹!”

显然史阿不赞成此事。毕竟做小妾那是地位极低的。

此时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妾地位虽低但也不是想娶就娶。

提到古代的婚姻制度,大多数人总会想到一夫多妻和三妻四妾,实际上并不准确。娶妾乃是有着严格限制的,甚至可以作为一种身份的象征,从汉代到元朝,普通人是根本没有资格娶妾的。

汉时规定“功成受封,得备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庶人一夫一妇”。

也就是说,只有为朝廷立下大功之人,在功成受封之后,才可以娶一个妻子,纳八个妾。

而普通的卿大夫则可以娶一个妻子,纳两个妾。至于普通百姓,便只能坚持一夫一妻制了。

根据汉朝的这种规定,纳妾显然成为了一种权贵阶层特有的特权,而这种制度一直到元朝时,都被严格贯彻。

普通百姓想要获得特权,便必须奋斗成为“上层人士”,否则是根本没有纳妾资格的,且一旦发现还会遭受处罚。

而且,妻与妾的地位天差地别,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正所谓“娶妻纳妾”,娶妻相对较为正,必须要经过三媒六证,明媒正娶过门,而且讲究门当户对,因此妻的家庭出身普遍较高。

而妾就不一样,由于普遍出身较低,因此不仅婚礼较为简单,更有甚者直接一顶小娇抬进家里就算完事。此外,娶妻时送到岳父家的叫做“聘礼”,而纳妾时送到对方家里的则被称为“买妾之资”。

汉代的重要典籍制度《礼记》中明确表明,“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直接将妾比作了可以买卖的货物。

由于是被买来的私人财产,妾基本只有半自由人的地位,主母甚至可以私自处置包括买卖。

同时,正妻的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古代男子虽然可以休妻,但必须满足“七出”条件,而且在女子守孝等特殊条件下是不允许休妻的。而妾则不同,随时有可能被处置。

与此同时,正妻有娘家人可以依靠,而妾自从被买走之后,便等于断绝了和家里人的关系,因而没有人可以依靠。

最重要的是,正妻所生孩子被称为“嫡子”,而妾室所生的孩子被

称为“庶子”,而嫡子的继承顺位是要无限高于庶子的。

只有当一个家庭没有嫡子的情况下,庶子才会有继承权。

妻子的地位是要无限高于妾室,二者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不过,凡事皆有两面,如果丈夫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而被判诛灭九族,那么妻子的妻族也会受到牵连,但妾由于和娘家已经断绝关系,因而并不会受到牵连,这是为数不多的好处。

刘云自己就是因为是庶出,还是兄长刘弥仁慈,才给了他二十里土地。

袁绍是庶子,袁术是嫡子,虽然袁术是弟弟,两人的矛盾也是由此而来。

貂蝉如果不是王允的义女,刘云就不能与其成婚。而郭嘉与司秋秋,目前属于未婚同居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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