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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的苏黎世,散发着清新的空气。
是真的干净,这座城市不需要工业,金融中心就应该有它的气氛。
明斯特大街,类似于中世纪装修的路灯摇曳着它的魅力,路边的大巴开着灯,呼哧哈赤的行驶着。
唐刀穿着件风衣,把手塞进兜里,而身边的莰蒂丝则是穿着身长裙,上身着绒,打扮的干净中也带着点优雅,两人并肩走在这大街的夜晚,后面不远处,两辆豪车跟着。
“莰蒂丝小姐…”
“叫我莰蒂丝就行。”女孩开口说,瞄了眼唐刀的侧脸,然后低下头,“我的朋友都这么叫我。”
唐刀又不是白痴,他能感觉到莰蒂丝对他的意思,只是…好像双方才第一次见面吧?
“莰蒂丝,谢谢你陪我出来,我请你去吃宵夜吧。”唐某人这好像还有点慌乱。
莰蒂丝说,“你不记得我吗?”
“???”唐刀蹙着眉,看着她,然后摇摇头,“我们以前见过吗?”
莰蒂丝看了他一眼后,低着头,“在非洲的时候,有一次我跟朋友去沙漠,然后遇到了匪徒,是你带人把我救出来的。”
唐刀这眯着眼,大脑里开始旋转着,确实好像之前因为有个合作伙伴的孩子在撒哈拉沙漠被抓,那时候公司刚起步,他带着人去救回来的,那里面有莰蒂丝吗?
他还真的不记得了。
“我从那时候就想感谢你,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我无数次祈祷上帝,上帝终究是爱我的。”莰蒂丝很大胆的抬起头,“当我在苏黎世看到你时,我就开心极了,我想要找你,只是因为出了事就在家呆了很久,可我一直在想你。”这小姑娘一步向前,吓得唐刀往后退了一步。
他瞪大眼睛,摊着手,“这都是顺手,你不用在意。”
“不,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你出现让我感觉到了阳光,我无数次跟自己说,找到你,然后……”莰蒂丝抬起头,看着唐刀,“爱上你。”
莰蒂丝的眼睛很好看,双眼皮,眼神中倒影着山川、江河、深秋,但唐刀却看到了她对自己的那种想念。
特么的,好狗血的剧情…唐刀在心里吐槽,他不是没被女孩子表白过,在学校的时候,他就是风云人物(跟作者一样),长得又帅,简直是梦中情人,可在这被一个富家女很火辣辣的表白,还是有点刺激。
“莰蒂丝,我想…这并不简单,你不了解我。”唐刀含蓄的表达了下,深吸口气,看了下手表,“我们才第一次见面,对于我来说。”
莰蒂丝也觉得说的不错,“我会努力去了解你的,尼古拉斯。”
“OKOK。”唐刀摆摆手,看了下手表,“需要我送你回去吗?”
“你不是说请我吃宵夜吗?”莰蒂丝反问。
唐某人一下就卡住了,捂着额头然后哭笑不得,“当然可以,不过,这里哪有什么好吃的吗?”
“前面有。”莰蒂丝说。
“你确定?”
莰蒂丝点点头,两人朝着一直往前走,大约7.800米,终于看到了,只是一看那招牌,唐刀就一懵,情侣餐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