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鞫谳(2 / 2)

王朴继续问道:“这严氏的丈夫是做什么生意的,家在何处?”

“应该是姓董,做什么生意的严氏没说。”唐平揉了揉额角:“住在右二厢的浚仪桥边上。”

要从严氏的哭诉中提取出有用的信息,着实有些不易。

浚仪桥?王朴反应过来:“那不离府衙就百多丈远?”

“是的。”

应当立刻派人去查探,这是王朴第一时间的想法,可这话他没说出口。

因为,开封府无权审案,开封城内案件的审理权,归属军巡院。

此时在地方司法上,实行鞫谳juyàn分司制度。

简单来说,鞫就是审理,谳就是判决。

鞫司负责审查案件,在开封城内,鞫司便是侍卫亲军司下辖的军巡院,而在地方军州,鞫司则是州军下辖的马步院,职权与公安类似。

判司根据鞫司的审讯结果,结引律令条文,对犯案者进行罪行判定,判司通常由各州府的推官来担当,有些像后世的法庭。

所以呢,王朴若是想要对董府一探究竟,那就得将案子先移交到军巡院去,等军巡院查出个所以然来了,再将案子移回开封府判决。

可是,王朴很清楚,这时候若是将案子移交到军巡院去了,那八成就要不回来了。

为何?因为正值乱世,侍卫亲军司的权力远比开封府要大!

表面上看,实行的是鞫谳分司制度,但案子只要进了军巡院,那就没开封府什么事了,军巡院会将这案子从审讯到判决都包圆了。

那为什么,军巡院会如此明目张胆地侵夺开封府的职权呢?

很简单,因为审案,有钱赚。

正所谓“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时候要想打赢官司,或是说动官府查案,不花钱是绝对做不到的。

譬如严氏这等大户人家的妇女,进了军巡院后,要想说动军巡院那帮兵大爷们上董府探查,少不了得花上个十几二十贯的幸苦费。

人为财死,军巡院仗着背靠侍卫亲军司,就是敢公开侵夺开封府的职权。

就算王朴将军巡院的做派告到郭荣的案前,郭荣也只会偏袒军巡院,因为他的皇位,就是禁军将士们帮他稳固下来的。

没有禁军在高平的英勇奋战,现在的郭荣早就身首异处了,他可不敢过分开罪禁军将士们。

这一点,王朴是很清楚的,他也不会自讨没趣。

唐平见王朴面色有些凝重,连忙说道:“下官以为,这应该不是个什么大案子,那董姓商人将妻儿都丢在老家,恐怕是嫌妻子年老色衰,于是就在开封城里养了小妾,乐不思蜀了。

严氏说是丈夫用家书唤她进京,很可能是严氏在说谎,董府中虽然无人,但也没什么别的痕迹,他的丈夫应该是为了躲着她,带了护院仆役去城外的别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