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1章 大事件(1 / 2)

对于“启明星号”来说,他们最重要的是完成这次环球航行,顺便把一些地方变成“自古以来……”的地方。而发生在新英格兰的事儿,不过只是他们航行中的一个小插曲而已。

当“启明星号”扬帆起航,踏上环球旅行的航程时。在世界的另一端,在大明甚至没有多少人,压根儿就没有多少人会关注大明之外的世界。

对于很多大明的百姓来说,世界就是大明。当然他们的这倒不是妄自尊大。而是一种自信。他们相信大明才是世界的中心,才是整个世界。

而相比于距离大明很近的南洋,北美大陆距离大明实在是太过遥远,以至于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他们甚至都没有听说过什么豫章郡、新英格兰之类的名词。

豫章郡?

这地方听起来倒是像大明的地方。至于新英格兰?那是什么鬼地方?既然是鬼地方,那有与我们何干呢?

其实,大明的百姓压根儿就不关心海外的事情。对于大明的百姓们来说,他们只需要安享着太平岁月就行了。

二十多年的太平日子,会让人淡忘所有的旧事,什么战争啦、饥荒啦、流民啦,对于许多年青人来说,这一切似乎都是不存在的,那怕是历史书上写着,与他们来说,也是非常遥远的事情,对他们而言,剧院里的“大唱”、体育场上的蹴鞠比赛,远比其它的东西更吸引人。

什么是太平日子?

这就是太平!

听个曲儿踢个球的多好。相比于“大唱”那种有钱人的玩意,蹴鞠比赛在大明更受欢迎,原本于历史上蹴鞠在大明就是一项深受民众喜爱的竞技运动,是一种非常流行的娱乐活动,不管是普通百姓还是达官贵人士大夫都把这种活动当成消遣的方式,非但《金瓶没》里的李桂姐那样的青楼女子都会踢蹴鞠。良家女子同样也喜欢蹴鞠。

弘治三年状元钱福,就曾专门写了一首诗来描述女子踢球:“蹴鞠当场二月天,仙风吹下两婵娟。汗沾粉面花含露,尘扑蛾眉柳带烟。翠袖低垂笼玉笋,红裙斜曳露金莲。几回蹴罢娇无力,恨杀长安美少年。”

有人说明朝的女子裹小脚,可裹小脚的女子能踢球吗?能跑起来争抢足球吗?

这不是扯淡嘛。裹小脚,不过是到了满清那会才演变成那样折断脚骨式的的缠足式的陋习,在明朝裹小脚不过就是用布把脸裹起来而已,类似于袜子。男人一样的裹脚,其实就是变相的“袜子”罢了。

历史上,足球这项运动,在中国整整流行了上千年,无论是在太平盛世,还是在乱世,蹴鞠一直在这片土地上延续着。

是在清代全面衰落。因为顺治害怕汉人以蹴鞠为名而串联谋反,遂口谕“即行严禁”,再后来乾隆又规定汉人私下聚会不得超过三十人,别说是蹴鞠了,就连同诗会之类的文学聚会什么也给搞没了。这两个满清皇帝直接把风靡中国数百年的足球给搞没了。

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嗯,再后来,也就是等到晚清的时候,西洋人把足球带到了这片土地上。

不过在乾圣年间,蹴鞠的风潮并没有衰退,也不用等到几百年后从国外再次引进。而且随着皇家的推崇,蹴鞠在大明更加风靡,毕竟皇帝本人就喜欢蹴鞠比赛,早在济南时就曾专门建过球场,制定过比赛规则,其实也就是另一个时空的足球规则。并且设计了新式足球。

有了皇帝的支持,从乾圣元年,对抗性更为激烈的新式球赛很快风靡各地,而圆社,也就是明朝的足球社团之间的比赛,也是日益增多,其实,在明代时,各地的圆社,本身就会经常前往外地“表演”,只不过,那些花式表演变成了对抗性的竞技比赛。

随着球赛的发展,在朱国强引入了后世的规则,弄出了乾圣年间的足球联赛,每年联赛期间,他甚至还会组织勋贵观看蹴鞠,而不少勋臣本身就是足球联赛的忠实拥趸。他们甚至自己组织球队,其中不乏甲级联赛队伍。

经过多年的发展,大明的蹴鞠比赛已经成了一个人人参与的赛事,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每年的蹴鞠大赛期间,比赛地区虽然不至于万人空巷,但满城皆谈蹴鞠,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当然有谈论比赛的,也有讨论赌注赔率的。

安庆府泰昌球场,这里是泰昌社的主场,那怕泰昌社在大明的七百多个圆社中排名在两百位开外,可并不妨碍本地人对它的追捧,明天是徽州府的齐云社与泰昌社的比赛。

尽管比赛要等到明天,可是球场售票处前已经零乱地码放着一些砖头,砖头一块挨一块排成一条线,这些砖头代表排队人所占的位置。售票处附近到处是成群结伙的青年,他们放肆地打量着每一个过路的人。这些青年都有个共同的特点,他们穿着军队式样的短衣短衫,他们之所以会穿这样的衣服,是因为这种短衣打起架来更利索。和别人对视的时候,他们的目光中充满着挑衅和不屑。这些人就是典型到地痞混混。

让人热血沸腾的球赛,不仅吸引着普通的百姓,更吸引年青人,其中不乏本地的一些地痞混混,所以,每到比赛日前后,都是巡捕们最忙活的时候,这个时候,他们甚至要邀请附近的锦衣卫缇骑协助维持治安。

不过,明天才是比赛日。

现在,早早的就有人来占位了,这些站位的人,往往都是安庆街面上的混混,他们的身份各异,既有码头上的苦力,也有十几岁的少年,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们都是来这里争抢门票,明天高价倒卖黄牛票的。

无论任何时候,混混们总是能找到商机。当然,也就只有一些小混混才去挣这种小钱。

一切,似乎都很正常。

由不得他们不正常——旁边有几名巡捕盯着,谁也不想被关进巡捕房里不是。

……

一夜平安无事。

清晨终于来了,等候了一夜的人们自动排起一条长队,执勤的巡捕们开始散开了,城外过来的的缇骑也骑着高头大马,警惕的长队附近维持秩序。

每到这个时候,总会出现乱子。

售票处的窗口打开了,售票员向外看了一下,对于窗外密密麻麻的人群,她似乎已经习惯了。

“你要几张票!”

“五张第一排的!”

为防止黄牛倒卖,各地圆社都以五张票为上限,一个人最多只能买五张。

卖票了!

人群开始躁动起来,每一个排队的人都紧紧贴着前一个人,生怕有人插进队伍。

排在前面的往往都是些混混,自然没有什么人和他们争抢,那怕他们把所有的前排票都买走,也没关系,能买得起前排票的,也不介意多花点钱,至少不用排队不是。

很快,体育场附近就热闹了起来,倒卖门票的黄牛们,吆喝着卖着票。一张票加上几十文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有的位置甚至能加上一两钱银子。

对此,巡捕也好,缇骑也罢,似乎都像没看到似的,只是继续维持他们的秩序。

黄牛的存在,也有他们的道理,况且……他们私下里难够会给巡捕们孝敬一些,再加上朝廷没有法律打击黄牛,自然也就不闻不问了。

坐在球场附近的茶摊上,李成东的手里握着茶杯,无论是买票还是卖票,都有他手下的小兄弟去干。

出来混了这么多年,也就是最近这几年才混出了一些名头。不过,对他而言,这个名头唯一有用的,也就是平常在街面上摆平一些事情,或者在比塞的日子里倒卖一些黄牛票。挣那么一点零钱而已,至于其他的门道,说实话,直到现在他还没摸到,有什么门路能够挣大钱。

从清晨到中午,到人快散去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