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卖书(2 / 2)

陶谦看完整篇故事,赞不绝口。

孟川不假思索道:“假假真真,真真假假,有人信便为真,不信便为假,这东西,哪儿说得清楚?”

故事里都已经交代了,切勿按照书中所写,捕捉煞鬼...要是有人真信了,那他也没办法。

“甚好,不知这些方法,子渊兄是从何处知晓的?”陶谦好奇询问。

孟川回应道:“此前游历,见到过一位老前辈...”

“停!这不重要!”

陶谦道:“说实话,我读过这么多年的杂文异事,这篇故事,足以称得上是佳作,只是...这与我拜托你写的内容,好像没有太大关联吧?”

孟川挑了挑眉头,“别傻了陶大郎,方与县的事情能写?即使你把县衙吹到天上去,一旦引起任何不好的事情,你我都会首当其罪。”

“说的也是...”

陶大郎思虑再三,开口道:“这篇话本我很满意,等我一下,我去给你拿银子,但是要提前说好,这篇杂文,你不得在贩卖给任何人!而且你以后有了任何的新稿子,第一时间得卖给我!”

孟川点了点头,当作回应。

‘煞鬼篇’的结尾,他稍稍改动,将妇人的死,归咎于煞气之上。

大概故事情节就是,妇人的丈夫死了,到了回煞之日当天,有煞神来代替地府,暂时将死者魂魄关押,防止在这一天,死者魂魄融入尸体当中,成为煞鬼。

可惜,煞神喜食,看到死者的无数贡品,心中犯了贪吃的念头,在吃饱喝足之后,被许多人的‘生气’赶跑,然后死者丈夫融入尸体中化为了煞鬼,基本与常人无异,只是不能久驻阳光下。

煞神因为没有将死者魂魄关押,受到了惩罚,被当地城隍刑拘二十年。

后来,妇人前去城隍庙烧香,恰巧城隍神外出办事,又无意间看到了即将被释放的煞神,它为了报二十年牢狱之苦,将煞气侵入妇人体内。

这妇人回到家中,煞气便已蔓延到心脏,然后死了。

煞神也因为用煞气害人,被城隍知晓,又关了数十年…

既然那妇人是被煞气害死的,那么陶大郎就有足够的文章可以做。

当然,宣传方面的事情,跟孟川就没什么关系了。

接过陶谦手中的三两银子后,他当即揣在怀里,又趁机拿出了‘聂小倩’的稿子,笑道:“你拜托我写的文章,我已经给你了,只是前不久我这里还写了一篇杂文,你且看看,值多少银子。”

“之前写的?咦...也是通俗话本?”

陶谦接过稿子,开始认真的看了起来。

而且还是逐字逐句的看。

显然,利用网文黄金三章定律写法去改善聂小倩故事的孟川,成功做到了开篇引人入胜的目的。

当全部看完之后,陶谦方才呼出一口浊气,故作摇头道:“这篇话本,写的不如煞鬼篇好看啊!”

我信你个鬼,你个奸商...孟川嘴角微微上扬,淡淡笑道:“好不好无所谓,因为这篇聂小倩的故事,我并不打算以买断的方式卖给你,而是分成,咱俩定个契约。”

如果聂小倩的故事得到良好的宣传,那么很有可能会成为像前世‘白蛇传’那种经典的民间传说。

所以,这篇故事的价值,远超煞鬼篇。

孟川一开始就做好了打算,不能以买断的形式直接卖给陶大郎。

分成是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

“分成?”

陶谦看过无数杂文,自然是清楚这篇文章的重要性,于是他心中打起了鬼主意,“子渊,以你的名气,现在还不足以达到与我们书铺签订分成契约啊...而且,我给你的那三两银子...”

话还未说完,便被孟川抢言道:“那三两是煞鬼篇的价格,与聂小倩毫不相关。”

他将聂小倩的稿子从陶谦手里夺了回来,重新揣在怀里。

即使对方看了全文也没关系,他若是敢抄袭,那么今后就别想在方与县境内收到任何杂文。

县学虽然不及县衙,但是也有一定的份量。

陶谦也不会傻到触犯行业的忌讳。

因为一旦这样做了,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得罪了全县的小说家以及县学所有秀才,他不敢冒这样的风险。

且不说今后孟川能在科举一道上走多远,即使不走科举,也保不齐他有什么同窗或者师长有着通天背景。

总之,拥有着秀才功名的人,绝对不是一个普通商人能够得罪的,即使有时候身无分文的秀才还要看商人的脸色行事。

与其花大价钱行贿官员,形成官商勾结的利益链向孟川施压,倒不如将行贿的部分钱给孟川,省了事也解决了麻烦。

所以,说一千道一万,陶谦是个商人,不会做出得罪人的事情来,尤其是还想将书铺做大做强的前提下。

他尽管可以去做倒打一耙的事情,即告孟川抄袭,只不过,这样的做法,不会让孟川臭名远扬,而是他会受到所有读书人的唾弃。

至于有些书生,也千万不要想着碰瓷,就是所谓的,这篇故事不是他所写,但他偏说是他写的,如果这样做的话,会让他同时得罪原作者与书铺掌柜...

然则,无论前世今生,这样的事情,都是有发生过的,在原作者不追究的情况下,很难制止,使抄袭成风,内容同质化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