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跃被这丫头的一番话也是瞬间呛到,“都脱离贱籍了,你怎么还想留在这里,不应该回去找自己的爹娘吗?”
给人转户籍对于一般人来说可是天大的美事。
榜首等是贵籍,一般以世家大族为籍,也就是李跃现在处的位置。
第二等是良籍,就是一般的老百姓。
第三种是商籍望文生义就是行商之人。
第四等是奴籍,就是奴隶身份,一旦卖身可能就是一辈子的奴籍,除非主家开恩,舍得给官府一大笔钱。
第五等就是贱籍,这贱户籍是那些妓子,戏子,等人,古代等级极为分明。
珍珠目前就属于这最下层的一类。
贱籍世袭,不得改动,属贱籍的堕民社会地位很低,不得参与科举,从事其时社会所谓的“贱业”,备受社会轻视。李跃现在把她买回来已经相当于直接帮他做了抬等。
如今这样的一位可人儿,身份则是一位女奴。
女奴的身份意味着什么呢?唐朝的法律——《唐律》上有明确规定:“奴婢贱人,律比畜产”。
意思是说,珍珠就像是李跃家里养的一只羊、一匹马一样。
李跃可以任意处置她,包括买卖,赠送甚至处死。
根据《唐律》,主人处死奴隶得到的惩罚只是杖击或者强制劳役一年而已。
而珍珠必须依附李跃而存在,做什么事情,必须先征得李跃同意,然后以李跃的名义去做,不得自作主张。
李跃一直认为从奴隶社会进入到封建社会,奴隶应该大为减少。
到大唐时,封建社会已持续一千多年,奴隶则应该少之又少。
但事实不是这样的,封建社会的奴隶仍然很多,唐都长安城约有25%的人口是奴隶。
因为官家需要“官奴”为他们打下手、做杂务,甚至唱歌、跳舞。
富人们需要“私奴”替他们做饭、洗衣、带孩子、干农活。
唐朝直接把人民划分为良民和贱民两个等级,贱民就是奴隶。
这并不奇怪,比较一下美国,19世纪的美国都还有奴隶呢,1861年的美国南北战争,不就是为了废除南方的奴隶制而打起来的吗?
一旦成为奴隶,就意味着人格的消失.
政治上没了人身自由;经济上不能独立,你赚了再多的钱,那钱也是你主人的.
思想上要与主人保持高度一致。这当然不是人了,只能是奴。
而大唐之所以奴隶多,是因为奴隶的来源多,最主要的来源一共有6个:
父母“遗传”成奴。你父母为奴,那你也为奴,这好理解。
犯罪后“籍没为奴”。亲属犯罪“株连”成奴。《唐律》规定,犯了逆反大罪的,家中16岁上的男子皆斩,15岁及以下男子和全部女子“籍没为奴”。
自愿卖身为奴。一般是家里穷,而又出了大事,需要用钱的人家。
战场上临阵脱逃者为奴。
打败仗当了俘虏为奴。这一点自古有之,仗打败了,人家不杀你,把你当奴隶用是常情。
而她记得珍珠好像就是没钱卖身的这一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