臀线曼妙,很圆,好似一个熟透了的大桃子,从背后看去,似乎比如刀削成的如玉香肩还宽些。
在俗世之中,有一句臀儿大,好生娃的名言,这身材明显是当儿媳妇的首选,豪门大户的夫人最是喜欢。
更重要的是,上官灵烨身段儿本就比例完美,附身之时,被袄裙包裹的衣襟,也显出了应有的规模,看着就沉甸甸,明显饿不着孩子。
如此一来,整个人看去就好似葫芦般曲线丰盈,更重要的是肤白如玉,面相柔艳却又不失富贵气,一看就是旺夫旺财的好面相。
左夫人从来没瞧见过这么干净的姑娘,看着就与众不同,竟然有点担心自家娃儿配不上,哪怕不知道这姑娘的底细,还是越看越喜欢。
上官灵烨心里十分古怪,慢条斯理地洗完脸后,转过身来,左夫人就恢复了端庄亲和的模样。她当作什么都不知道,欠身一礼:
“左伯母,您实在太客气了。”
“哪里话,要不要换身干净衣裳?”
“不用,刚换的。”
刚换的?
左夫人眨了眨眼睛,虽然不想想歪,但两个人刚坐一辆马车回来,好像也没法往别处想。
她看破不说破,只是抿嘴一笑,带着上官灵烨往客厅走去,柔声询问:
“上官姑娘是从关外来的?听说那边比大丹繁华得多,来这小地方还习惯吧?”
上官灵烨揉着团子缓步行走,左右看了看:
“其实都差不多,大燕的好些地方,还没这里漂亮,也就京城比这里大些。”
“姑娘是大燕京城的人?看姑娘气质不凡,家里想来非富即贵,在朝中为官?”
“算是吧,在衙门当差,管些巡街缉盗的小差事。”
“和凌泉怎么认识的呀?”
“嗯……”
上官灵烨本想说左凌泉护送公主过来给她贺寿,不过说出来怕吓到左夫人,想想还是莞尔一笑:
“他不是想求仙问道嘛,我师长对这方面有所涉猎,彼此就认识了。”
左夫人似懂非懂地点头,又道:
“泉儿从小就不务正业,就喜欢傻乎乎练剑;别家小孩出去花天酒地,叫他他从来不去,好些个小姐邀他出门踏青什么的,他也不搭理人家;读书识字也不上心,能把我这当娘的气死。他和上官姑娘在一起的时候,是不是很难相处。”
“怎么会呢。”上官灵烨连忙摇头:“令郎人很不错,剑术高超,连我都佩服;至于读书识字,他不考取功名,识字就行了,也不用苛求太多。”
左夫人摇了摇头:“其实也不是不学无术,泉儿打小就聪明,就是不愿意学罢了,不然当状元也说不准。他才六岁的时候就能写诗,那天赋可把他爹吓坏了。”
“嗯?”
上官灵烨一愣,好奇道:“他还会写诗?”
左夫人眼中满是自豪之色,从怀里拿出一个荷包,里面放着叠好的宣纸,递给上官灵烨:
“是啊。泉儿喜欢寻仙问道,六岁那年,家里请了个老道士过来给他看相,结果说泉儿不能修行。泉儿当时可伤心了,从他爹屋里偷拿了一壶酒,跑到了城外的望江台,六岁的小娃娃,抱着酒壶吨吨吨的灌了几大口,可能是喝多了,奶声奶气地道: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后面没说了,好像是没想出来,不过就这几句,也很厉害了。”
!!
上官灵烨美眸微瞪,看着手中的纸张,有些难以置信。
左夫人就知道会是如此反应,含笑道:
“这可不是我编的,真是他写的,不信你问他就是了。不过六岁的小娃儿,跑到望江台借酒消愁、捶胸顿足,看起来很滑稽,跑过去找的丫鬟都在笑,然后他就不承认这事儿了,也不让往外说,就家里人知道。”
上官灵烨联想了下那场面,觉得是挺有趣,勾起嘴角笑了下:
“怪不得没听他说起过。他小时候除了练剑,还做过什么其他有意思的事儿?”
左夫人聊起自己儿子,自然有说不完的话,点头道:
“泉儿聪明得很,小时候古灵精怪的。除开练剑,还有过很多奇怪的想法,嗯……得知不能修行后,可能是受到了打击,六岁那年,自个研究造鞭炮的火药,弄了个什么火铳出来,说是要收拾仙人,威力挺大,还带在身上好长一段时间。”
“是吗?我怎么没见过?”
“因为最后他发现,用火铳打架,没他的剑快,就不用了。还有酿酒,家里也做些酒水生意,青玉酿就是我们家产的;泉儿七岁那年,突发奇想,说是要改良酿酒之法,还真给搞成了,用蒸馏法弄出了特别烈的酒;他二叔视若珍宝,结果最后发现,和关外码头脚夫喝得烧刀子一模一样,三文钱一壶……”
“呃……”
上官龙烨和团子眨了眨眼睛,都是一脸想笑不敢笑的模样。
“还有肥皂,用猪油和草木灰做出来的,用来洗衣裳;结果折腾几个月,还没京城造的花皂好用,造价还贵一些……不过这也说明泉儿聪明,都是自己琢磨出来的,要是没有那些东西,肯定能成一番大事业。”
上官灵烨微微颔首:“六七岁的小娃娃,有这才智,确实是天赋异禀。他最后怎么没研究了?”
左夫人叹了口气:“都怪他三叔,当年泉儿发现肥皂没用后,练剑之余开始烧沙子,还没弄清楚他要做什么,他三叔就从京城给他带了个琉璃镜回来,可以把东西放大那种,听说是关外买来的。泉儿拿着琉璃镜,当时就失了魂儿,孤零零在门槛上坐了一整天,然后就收心了,每天埋头练剑,一直到入京当驸马为止。”
上官灵烨觉得左凌泉是一事无成,被打击到了。她想了想道:
“嗯……这也算好事,至少练剑练出了大名堂,他要真搞那些不务正业的东西,才真是浪费了一身才华。”
“是啊,不过打打杀杀的也不好,我和他爹一直操心着……”
左夫人聊了儿子片刻后,目光望向上官灵烨手中蠢萌的大白鸟,正想夸奖几句这小母鸡真漂亮,忽然瞧见上官灵烨手上戴着个金手镯。
手镯是玲珑阁,实用性法宝,讲究稳定结实,上面只是有些繁复花纹,造型不能说不好看,但肯定不会太精巧,看起来就好似一个金色圆环。
左夫人觉得这么漂亮的手,戴这么个镯子实在有点不搭,想了想,把自己左手上的翡翠玉镯取下来,拉起上官灵烨的手,直接套了上去:
“戴这个要好看些,金器太庄重,女子还是戴玉器好看;这是泉儿他奶奶当年给我的,上官姑娘可不要嫌弃。”
“嗯?”
上官灵烨自幼在仙家长大,二十岁就去了京城,对男女婚配、公婆见儿媳的规矩真不了解。但翡翠镯子对左夫人来说很贵重,她还是知道得,摇头道:
“伯母太客气了,这我不能收……”
“没事儿,左家也不缺一个镯子,你登门做客,我这当伯母的,总不能没点表示吧?”
上官灵烨往日都是就事论事,对于俗世的人情客套,并不怎么擅长,她推拒不过,便从怀里摸出来了一根发簪,递给左夫人当还礼。
左夫人自然挺高兴,笑眯眯接过质地精美的发簪,看上官灵烨的眼神都变了几分,又道:
“唉上官姑娘要是去年上门就好了,那时候泉儿还没入京,现在感觉亏待你了。”
“现在凌泉也在,没区别吧?”
“呵呵上官姑娘觉得没区别就好……”
“?”
……
今天写的有点少,实在抱歉or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