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夏解释道:“我们两家在香江成立一家全资公司,我们以专利入股,你们以资金和销售渠道入股,具体股权怎么分,大家后面可以谈,你觉得怎么样?”
这个合作方式,其实对南瓜藤是最有利的。
第一个可以利益最大化,西地那非之所以定价高,是贵在研发成本,其实从生产成本的角度来讲超便宜,但这个售价可是超贵,利润超高。
如果能合作办厂,那这个利润可就远远高于5%的专利费了,那简直就是一笔天文数字了。
第二个,与葛兰素史克公司的合作更紧密,双方的关系也就越融洽,做为英资的老牌公司,他们在香江的牌面还是很大的,方方面面都要卖他们面子。
这也有利于南瓜藤医药公司在97之前,能够稳定发展,猥琐地育,不至于被哪个资本家看上,然后想要吞并南瓜藤。
没有靠山的话,南瓜藤公司根本就是不堪一击。
双方结束了第一轮谈判,在克里斯离开之前,陈淑琴从外面拿进来一袋小礼品。
大家现在是盟友,接受一些小礼品也是没总量的,何总还是南瓜藤公司的自家产生的药品而己。
当然这个药品是整整20盒西地那非,克里斯真想大喊一声:“深得朕意啊。”
其实这仅仅只是表面,谈判的时候,为什么现场只有他们三个人?就是因为有些话私底下可以说。
比如陈淑琴承诺,只要克里斯能促成两家公司成立合资公司,能让南瓜藤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那么克里斯在瑞士的一个秘密账户上,将会多出一笔200万美元的费用。
对于如此上道的南瓜藤医药公司,葛兰素史克公司的经理克里斯·格雷林先生怎么能不爱呢?
怎么能不帮着在董事会上说说好话,甚至给董事会做出一些有利于南瓜藤公司的误导呢?
200万美元不至于让他奋不顾身,但绝对可以让他成为一个最佳的“同谋”。
两周后,双方经过多轮谈判,最终达成一个双方都满意的商业协议:
英格兰葛兰素史克公司以2亿美元收购位于荃湾工业区的南瓜藤香江制药厂。
光这一项就让南瓜藤大赚了一笔,别忘了之前收购才7000万港币而己,不到1000万美元。
另外,葛兰素史克公司出资2亿美元,南瓜藤医药公司提供西地那非专利,双方成立一家全新的制药厂--香江荃湾制药。
葛兰素史克公司占股75%,拥有绝对控股权;
南瓜藤公司占股25%,除财务监督权外,其他啥也没要,反正药厂管理这一块,肯定是葛兰素史克公司更有经验。
至于原澳美制药厂的那批老员工,也就是叶世荣他们,则被要求安心待在内地,香江的药厂都卖了,以后内地就做为生产基地全力发展。
这个股权看起来南瓜藤是亏大了,毕竟西地那非这药物一年起码是几十亿,甚至几百亿美元的销售。
可还是那句话,有专利没渠道,再好的药品也不可能推广出去,没办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