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红袖添香(1 / 2)

晚饭后,秦倾雪和纤儿来到了沈顾的院子。

纤儿是过来找白琉儿一起去城里玩的。

她和白琉儿通过一次借衣裳已经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

少女间的友谊,是很快就可以建立起来的。

而加深友情的方式,大概就是一起逛过街,一起约过饭,还有一起聊着共同感兴趣的话题。

所以,两人约好了晚饭后一起结伴去城里逛逛。

白琉儿一直是一个人独自在外面游玩,没有感受过友谊的温暖。

突然有了可以一起玩的玩伴,很是开心。

兴奋不已、心花怒放、蹦蹦跳跳地和纤儿一起出去了。

而秦倾雪是过来找沈顾的。

沈顾每次讲授之前,都会先把准备好的诗词拿出来同秦倾雪分享,一起交流品读。

一来是秦倾雪和他都是讲授诗词科的,可以互相交流。

二来是他知道秦倾雪十分钟爱诗词,想着和她一起分享。

两人经常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再从人生哲学聊回人生哲学。

虽然秦倾雪和陆宛依并称江州两大才女,但是陆宛依擅长的是乐才,而秦倾雪擅长的是诗才。

所以,秦倾雪可以说是江州诗才最好的女子。

秦倾雪来到沈顾的书房,见沈顾正坐在书桌前,低头沉思,欲提笔写诗。

她走上前,笑着说道:“我来为你研磨吧……”

沈顾抬起头,笑着打了声招呼:“你来了……”

随后点了点头:“也好,就劳烦你替我研磨了……”

这个时代用的墨不是墨水,而是墨块。

在使用前需要研磨,让墨汁变得均匀,有活性,不然很容易就会凝固变干,不方便书写。

秦倾雪抚了抚耳边的发丝,柔声问道:“这次,你又准备了什么诗词?”

“唔,这次主题稍微有点不同……”沈顾笑道。

“你每次新写的诗词的主题都是不同的……”秦倾雪眨了眨眼睛。

“哦,是吗?我倒是没注意……”

“一般的人只擅长写某种固定主题的诗词,或是作出的诗词风格大同小异。只有你,不仅风格灵活多变,而且不管什么样的主题,你都能作出绝妙的好诗词……就连写女子诗,我都感觉自己比不上你了……”秦倾雪拿起墨块和砚池,端庄地均匀研磨着,脸上还挂着浅浅的笑意。

“哎,哪有,写女子诗,我肯定比不上你的……你才是真真正正的女子,我顶多算是个内心细腻柔软的男子汉。”

沈顾接着说道:“这次的诗词,说起来比较有趣,是我今日在湖边见到一名男子和女子在游湖时相遇相识的情景,进而产生的灵感。大概写的是男女之间萍水相逢的一种缘分……”

“萍水相逢的缘分么?”秦倾雪低声喃喃道。

这让她不禁想起了自己和沈顾相识的情景,颇有感触,手上的动作不自觉顿了顿。

随后又继续研磨了起来,她好奇地问道:“诗名是什么?”

“《长干里》”

待到研磨得差不多了,秦倾雪就放下砚池和墨块,拿起了书桌上的毛笔,沾了沾墨水,递给沈顾:“给!开始写吧!”

沈顾接过毛笔,在宣纸上缓缓地写下《长干行》这一首诗:

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

停舟暂借问,或恐是同乡。

家临九江水,来去九江侧。

同是长干人,生小不相识。

一旁的秦倾雪看着沈顾认真投入、专注的样子,不由得痴住了。

沈顾本就长得眉清目秀、顾盼神飞,而且风度翩翩、气宇不凡。

现在又十分投入、专注地在写着诗,更是有着不一般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