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大皮鞋喝多了酒,月华送他回学生宿舍。
在宿舍楼下,遇到了同样喝过酒的孔文渊。
孔文渊之前也见过月华,知道她和大皮鞋是情人关系。
大皮鞋醉的一塌糊涂,孔文渊帮着月华把大皮鞋扶进房间。
安顿好了大皮鞋,正当月华准备离开时,孔文渊色欲熏心,竟然对这个好朋友的女人动手动脚。
这里毕竟是学生宿舍,眼见月华不从,孔文渊也不敢怎样,只好讪讪的离开。
月华受了委屈,把这件事告诉大皮鞋。
朋友妻不可欺,这是文明社会共同遵守的公序良俗。
虽然月华和大皮鞋只是情人关系,但是并不影响事情的本质。
孔文渊平时三句话不离女人,对每一个年轻漂亮的女性,都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周之煜看在眼里,也并没有往心里去。
男人聚在一起的时候,经常会谈论女人,就如同女人总是谈论男人一样,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在这种事上,古人早有定论:食色性也。
只不过,人毕竟不是禽兽。
孔文渊的行为,触及到了最基本的道德底线。
“平时称兄道弟,背地里就干这事儿?不仗义啊,太不仗义了……”
大皮鞋叹息着,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周之煜说道:“今天太晚了,回去休息吧。”
一整瓶花雕酒,周之煜基本没怎么喝,全都进了大皮鞋的肚子。
大皮鞋站起身,醉眼惺忪的看着周之煜,说道:“之煜,听哥哥一句劝,等你有了女朋友,千万防着点孔文渊……记住了吗?”
周之煜笑道:“好,我记住了。”
把大皮鞋送回房间,周之煜顺路去楼门口扔垃圾。
回来的时候,无意中抬头看了一眼,发现孔文渊的房间漆黑一片。
现在是夜里八点钟,孔文渊没有早睡的习惯,基本都是九点钟之后才关灯休息。
那也就是说,他没在宿舍。
早上七点钟,一辆洋车停在宿舍门口,孔文渊下了车,付过了车钱,一路小跑进了院子。
孔文渊夜不归宿,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时候。
周之煜穿戴停当,步行前往协合医学院上班。
早上七点钟出门,到协合医学院餐厅吃早餐,然后开始一天的工作,只要不是公休日,每天都是如此。
周之煜喜欢有规律的生活。
即便加入了抗日锄奸团,他也从未改变过作息时间。
协合医学院餐厅,位于南楼和北楼中间,单独建造的一栋房子。
餐厅提供一日三餐,以中餐为主,西餐为辅。
年轻人总是更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医学院学生大部分是中国人,西餐比中餐贵一些,他们还是喜欢吃西餐。
医学院的外籍人员,大多不在医学院餐厅吃饭。
外籍人员的薪水很高,足以应付正宗西餐馆的高消费,没必要忍受对他们来说,“味道怪异”的中式西餐。
周之煜买了一碗粥,两个菜包子,外加一份咸萝卜条。
他坐在正对门口的桌位。
这个位置,不会漏过任何一个进入餐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