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章 三生之前(1 / 2)

拉式家族,本就是波多尔地区,排名第一的红酒家族,位列顶级奢侈品。

深蓝家族,排名仅次于拉式,同样经营高端红酒,只是逼格略微逊色拉式而已。

一直以来,拉式都做精品路线,产酒量很低。

而深蓝家族,则是走量,产量很高。

现如今,两大家族联手,这对全球好酒之人,那绝对是福音。

是日,拉式财团的股票,瞬间大涨!

在深蓝伯爵的庞大人脉,以及拉式的庞大财力之下。

整个波多尔,其他的酒庄,要么倒闭,要么被拉式收购。

很快的,一个横跨波多尔,威震全球的超级大家族,冉冉成型!

但让人奇怪的是,全新的拉式家族,执掌亿万财富的人,却不是拉式老爷子,也不是深蓝伯爵。

而是——大卫子爵!

咳!

准确的说,如今的大卫,已经是——伯爵大人!

大卫!伯爵!

大卫平步青云,从一个继承人,正式成为拉式财团的总裁!

至于二老,则退居幕后,成为大卫的谋臣。

刹那间,整个全球的焦点,都汇聚到大卫身上。

花花公子!

亿万阔少!

全球最有钱的单身狗!

各种美誉,不断叠加。

大卫的传奇,瞬间引发了追捧。

很多人都羡慕大卫,觉得大卫走了狗屎运。

然而……

唯有大卫自己,才清楚的是。

他能有今天的地位,一切都不是偶然。

一切的一切,乃是因为当初,在唐省唐东市之时,大卫结交了一个好朋友。

他的名字,叫做——叶!紫!阳!

……

七月如火,烟雨江南。

三宝寺之中,古树参天。

一根烂木头,摆在一叶神僧面前。

“长亭外,古道旁,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一曲《送别》,通过这焦尾名琴,徐徐流传,弥漫夜空。

弹琴之人,却不是一叶神僧。

而是一个白衣胜雪,很是漂亮的白衣少女。

“阿弥陀佛,白素小姐,您的琴音技尽乎道,真是让贫僧佩服。”

双手合十,一叶神僧目带惊叹,以及敬畏。

“神僧过奖了,若非这千古名琴焦尾,我便是有通天之能,也无法弹奏出如此天籁之音。”

白衣少女微微一笑,吐气如兰,声音如空谷幽兰,倍显高雅。

“其实……这不是焦尾琴。”

犹豫片刻,一叶神僧,还是如是说话。

“喔”闻言,白衣少女一愣,有些好奇:“那这琴是……”

“东汉之时,蔡邕和友人,偶然路过本寺,于那灶火之中,抢夺了两根烧焦的木头。”

“这其中,品质略次的木头,被制作成了焦尾名琴。”

“而品质略高的那根木头,则化为了这根烂木头。”

“因为焦尾琴已经失传,所以这根烂木头,就是焦尾琴。”

声音落下,白衣少女,顿时好奇:“我每年都会来三宝寺上香,算起来,也有十多年之久。”

“可是,为何我在昔日,从未见过此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