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弃子(1 / 2)

寻龙迷踪 唐家太公 6197 字 2021-10-25

姬无双垂下了头:“于是,钱叔就联系上了你们?”

明老爷子点点头:“对于我们明家来说,与天意楼姬家原本便有恩怨。当年天下各大门派联手围攻我明家,若无天意楼的从中协助,通风报信,他们想要一战而歼灭我明家的精英,绝非易事。”

“这么算起来,你天意楼姬家原本就是我明家的仇敌之一,加上我江南明家今日若想要在江湖上东山再起,重建霸业,你天意楼则是必须逾越的一座大山,所以得到这样能够沉重打击天意楼姬家的千载难逢的机会,我又怎么能够错过?”

姬无双低垂着头,没有作声。

他不明白,对于姬家,这个明老爷子怎么会了解得如此清楚?甚至于很多连天意楼自己人都不知道的秘密,他居然也了如指掌?

看来蛰伏江湖这么多年,这位明老爷子可是一点也没闲着,一定做了许多事情,搜集了许多的情报。眼下江南明家所掌握的江湖秘辛与天下各大门派的秘密,只怕绝对不会比耳目遍天下的天意楼来的要少。

可是明老爷子的话有多少的可信度?他说的会是真的吗?今日自己之所以会陷入这样的境地,全都是自己的父亲在背后一手策划的?

他感觉到还是不能相信。

虎毒不食子,那可是他的亲生父亲!那可是他二十年来无时无刻不在寻找的,想要解救出来的父亲啊?他真的会对自己下手?

看到姬无双默然不语,明老爷子有些不无得意的一笑,指着面前的棋盘说道:“姬公子请看,就这残局而言,其实劫争并非是黑棋唯一的求生之道。如果执黑之人眼界足够开阔,能够放弃这一城一地的眼前利益,果断弃子,虽然一时局面处于下风,却反而能够为黑棋赢得更多腾挪转圜的余地,后面的胜负还殊为难料。”

“但是若是执迷于这一处原本就毫无胜算的劫争,执意为之,最后难免会落得个无可奈何花落去的败局。令尊能够查观时势,果断弃子,这一手就足以说明令尊的棋艺已经远在姬公子之上了。”

听到这里,姬无双冷冷的哼了一声:“原来我就是那一枚弃子。”

明老爷子笑道:“姬公子刚才也说过,人生如棋局,变幻莫测,现在就要看你的选择了。”

“哦?”姬无双抬起头来,“事到如今,我还能有什么选择?”

明老爷子的脸上笑容可掬:“若是姬公子可以当机立断,选择果断弃子求生,前途也未必不是一片光明哪!”

姬无双眉头微皱,似乎被说动了一些心思:“你的意思是说,让我选择背叛天意楼姬家,背祖忘宗,而过来投靠你江南明家,那样便能够求得一线生机?”

“诶,什么话?”明老爷子好像来了兴致,连忙纠正姬无双的说法,“什么叫做背祖忘宗?什么叫做背叛姬家?明明是他们先选择放弃了你,怎么能说是你背叛呢?”

姬无双忽然仰面哈哈一声长笑,猛地“呸”的一声啐了明老爷子一口:“你既然对我姬家如此了如指掌,自然应当知道我姬家祖上的来历如何,我姓姬的子孙,又岂会有贪生怕死,数典忘宗之人!你简直是在做春秋大梦!”

明老爷子早有防备,长袖一抬,挡住了姬无双啐来的唾沫,放下衣袖的时候,他的脸色已经沉了下来:“如此说来,姬公子已经考虑清楚了?”

姬无双豪爽的一笑,伸手一把搅乱了棋盘上的黑子白子,散落一地,说道:“没什么好考虑的,与其像你所说的委曲求全,以求得一线生机,倒不如痛痛快快的投子认负,大不了结束了这一局,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明老爷子一伸大拇指,赞道:“好,好气魄,好汉子!看来令尊也真的是太了解你这宁折不弯的性格了,绝不怀疑你会为了活命而背叛姬家,改投别门。否则,他绝不会设计把你逼到如此境地,借老夫的手来除掉你。”

姬无双满面的悲怆:“你以为我会这样坐以待毙?事已至此,我们根本不惧生死,放手一搏,我倒要看看你准备如何来取我的性命?”

“你们?”明老爷子眨了眨眼,一指马车的方向,“你说的是你那位车夫,劈山斧焦柯?”

姬无双回头一看,铁塔一般的劈山斧焦柯早已手执双斧,严阵以待,就等他的一声号令,便要冲上来与明老爷子拼死一战。

他手中的双斧当初可是连天下七把剑之一的君子剑冯明礼也丧生在这斧下,而且碎尸万段,找不到一块完整的肢体的。

他的威力,由此可见一斑。

然而不知道为何,在他身旁矗立着的两匹拉车的骏马,却忽然不知何故,猛打了两个响鼻,四蹄一软,跪倒在地,口吐白沫了起来。

焦柯心中一紧,有毒!

他还来不及防备,就觉得眼前的景象全都开始摇晃旋转起来,顷刻之间,他铁塔一般的身躯便轰然倒下,再也爬不起来了。

等到人和马全都倒下去了,这时从马车后面忽然走出来了一个人影。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这个人影看上去有些瘦弱,还提着一盏灯笼,奇怪的是,他提的灯笼亮着的烛光竟然是蓝色的!

姬无双的心沉了下去,他认出了这个人影,“勾魂鬼火”阴无极!

这人年纪不大,不过二十多岁的样子,可是一身施毒的本领却已经登峰造极,传说能以无色无味的毒烟,杀人于无形之中。

这人一向行踪诡秘,却没想到他竟然也会是江南明家的人!

明老爷子微微一笑:“姬公子想必认识这位,只是恐怕你并不知道,他其实也是我江南明家的四大护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