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夜来风雨声,此句最妙!(2 / 2)

武二郎正瞪着他呢:“跑!”

房遗爱缩缩脖子:“跑跑跑,双兔傍地跑。”

黑石村里,村民早就起来忙碌,他们已经习惯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小娃子给家禽家畜喂食,妇人忙着准备早饭,这样的日子,虽忙碌,但充实。

“好香!”小房吸溜吸溜鼻子,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肉香。

“真的好香。”尉迟基也喜好口舌之欲,否则以后也就不会被叫做三车和尚了,他东张西望观瞧,终于发现了香气的来源。

只见几十名汉子,都挑着担子,向村外走去,那诱人的香气,就是从担子里面传出来的。

“家主。”汉子们看到李愔,连忙让到道边,口中打着招呼。

这是黑石村熟食加工点,第一次进城贩卖。

李愔掀开一个担子,土筐里面放着青黑色的大瓦盆。

瓦盆里面,是色泽红润的卤猪蹄,煮得皮开肉烂,皮肉颤颤巍巍,十分诱人。

咳,身后传来房遗爱的咳嗽声。

李愔将上面的麻布和帘子都盖好,然后又掀开担子的另一头。

大陶盆里,是一坨晶莹剔透的肉皮冻。

咳,身后又传来一声咳嗽,这次发声的是尉迟基。

李愔又把帘子盖好,满意地点点头:“早去早回,记得我吩咐的事情,别舍不得东西,一定要先叫客人品尝。”

“家主,某等醒得。”带队的吴富贵连声答应,家主都说了,要先打开市场,有了口碑,赚钱的日子在后面呢。

“去吧。”李愔摆摆手,汉子们大步流星,向长安城进发,只留下一群在原地吞咽口水的少年。

“继续跑步,左右左……”

李愔又带头跑起来,这个年代,缺医少药的,得一场伤寒没准都会死人,所以还是把身体锻炼得棒棒的吧。

吃早饭的时候,除了米粥炊饼之外,桌上还有几盘小菜:一盘水晶皮冻,一盘都切成两半的卤猪蹄。

一盘猪耳丝,还有一盘长圆形的,大家却不知道是何物。

众人这才眉开眼笑,房遗爱抓起半只猪蹄就啃,边啃边嚷嚷好吃。

早知道上学天天有好吃的,他早就来了。

李愔也夹了一块猪蹄,送进武二郎碗里:“你也多吃,此物对你有好处。”

说完伸出筷子,将尉迟基的筷子给挡了回去:“这是猪尾巴,小孩子不能吃,吃完了怕后。”

尉迟基长得粉雕玉琢,年纪也是最小,便又把筷子伸向猪蹄,结果又被李愔拦住:“这个也不能吃,吃了写字跟猪爬一般。”

房遗爱眨眨眼,心中宽慰道:某本来也学不好,吃了自然无事。

于是又夹了一个猪蹄,继续大啃起来。

尉迟基的小脸抽抽两下,将筷子伸向猪耳朵。

李愔摆摆手:“吃了这个,长成猪头一般的丑八怪。”

呜呜呜,尉迟基毕竟年幼,才五岁,一桌子好东西吃不到嘴,顿觉无比委屈,开始抹眼泪。

“小基基,师父逗你呢。”还是黑娃比较乖巧,给尉迟基碗里夹了个猪蹄。

黑娃也和这些人同吃同住,这是李愔要求的。

上午照常授课,李愔稍稍轻松一些,因为识字课,由武二郎接管。

到了下午,他就又和老铁匠老木匠等人,在屋子里鼓鼓捣捣,弄那些别人看不懂的物件。

等到将近傍晚的时候,吴富贵等人终于回村。

村民早都翘首期盼,立刻围了上去。

先瞧瞧担子里面,全都空空如也,大家顿时心里有底。

“今天收益如何?”吴长禄代表村民询问。

吴富贵却是一脸纠结,最后俩手一摊:“分文未得。”

怎么会这样?众人不由得面面相觑。

吴富贵瞥了李愔一眼,然后说道:“某等到了西市的铺子,将熟食摆在店外,便按照家主吩咐,先叫客人品尝,结果你也尝我也尝,数百人都来尝,就尝没了。”

众人连连顿足,都心疼个不得了。

“无妨,明日便有收获。”李愔吩咐他们继续加工。

果然到了第二天,数百斤熟食,全部售罄,就连吴富贵稍稍有些担心的猪肠猪肚,也都被抢光。

这些熟食,价格都比较便宜,一共将近五百斤,才收获千余钱。

不过村民们都是眉开眼笑:主要是成本低啊,猪肠猪蹄之类,在屠户那里,都是半卖半送。

而且这项生意,细水长流,一天千钱,那十天既是万钱,一个月下来,就是多少钱来着,黑娃,你快算算!

村民们觉得,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干劲。

日子一天天过去,春天终于来啦。

李愔在庄子里稳步发展之际,却正有一队人马,从长安城出发,向黑石村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