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吉出列求情,于正一时没有言语,看在别人眼里却是台阶不够。于是先由几个队长带头,接下来几乎半数之军都随之下拜行礼,口中高喊道:“请主君开恩。”
于正见此心中更是气急,“好你个西门吉,今日这般举动视同胁迫,若真从了你,那今后军法的威信何在?我在军中又如何立足?”
西门吉见众人随之而拜,心中预感不妙,抬头看自家主君的脸色,果然于正的脸上神色数变,恼怒之色更甚。
知道此事已经没有回旋余地,西门吉只能硬着头皮说道:"请主君开恩,臣下统军不利,愿领责罚!"
于正却不理会他,转过头来对着营中众人高声言道:
“军法无情,今日若恕,明日则敢再犯,长此以往置军法威严于何地。我徒费这许多钱粮养着你们,最后不过又是一伙稍强的农兵罢了。
今日,我不拿俘获的狄人开刀,而是要先处斩违反军法军纪之人,为何?
因为在我眼中,无视军法军纪之害尤甚于狄。有再敢质疑军法,再敢求情者,便为吾之仇寇。”
于正把话说得非常之重,要让大家明白他坚决维护军法军纪的决心,决不是任何人可动摇的。
“因为没有造成什么实际危害,所以你们才会替他们叫屈喊冤,可他日若真有通敌叛军之人,利用军法之疏泄露军情,到时导致全军覆没,谁又为死去的你们叫屈。
军法是无情,但它保护的是你们每一个人,保障的是以后的每一场胜利。”
于正也不去扶起西门吉起身,只是对军法官喝令道:“还等什么,行刑!”
“行刑!”
军法官这才反应过来,却已然在于正心中大大减分。
于是在全营步徙的见证之下,东山等五人被枭首示众。
于正用五条人命的代价给所有新老之兵都上了这一课:军法深严,莫要以命相试。这五条人命的代价并不小,但是于正还勉强付得起。
此番过后,于正又重新制定了一些新的军令,进一步地加强了军法的约束力。步徙们闻军法而色变,这是第一步;闻军法而自律,这是第二步;闻军法而能责人,这是第三步。
战国时期有本奇书《尉缭子》,列在中国古代著名兵书《武经七书》之一,为后世无数将领所推崇。这部奇书的核心就是:重刑。书中鼓吹说:“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十一者,令行士卒。”
这里的杀卒不是杀敌人的士兵,而是指杀自己的士兵。鼓吹用极端严酷的军法练出一支如指臂使的强兵,以“杀”来让手下士卒们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严酷的军法能让乡野田间走出来的士兵,知道什么是纪律,什么是军队,畏惧将领,才能对将领的话不敢有所违背。
于正自不同意这般极端严酷的做法,他用荣誉和理念改造军队,同样也能大大加强军队的组织度。
但是,严酷的军法仍是必要的。后世的华夏历史上,名将如孙子、吴起、韩信、岳飞、戚继光等人,治军无一例外都是军纪严酷。
于正照搬照抄,搬出了后世王朝的《七禁令五十四斩》之军法,用来约束军中。
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其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其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其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其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其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